五粮液、酒鬼酒也收关注函!

发布于2021-01-05 07:58:00

继贵州茅台、山西汾酒信披违规后,酒鬼酒也因信披违规,收到深交所监管函,五粮液则因涉嫌信披违规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信披违规,酒鬼酒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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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晚间,深交所向酒鬼酒及公司董监高发监管函指出,公司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违反了相关规定。

监管函指出,2020年12月28日上午,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市公司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题为“2020酒鬼酒创造历史,2021酒鬼酒馥郁腾飞!”的报道,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6日下午召开了年度经销商大会,来自全国各地的一千多名经销商、新闻媒体及行业嘉宾出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财务总监程军在经销商大会上表示,公司销售目标是“突破30亿,跨越50亿,争取迈向100亿”。当日,公司股价涨停,此后公司股价持续上涨。

而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历年年度报告,公司2017年-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78亿元、11.87亿元、15.12亿元;根据公司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酒鬼酒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27亿元。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和通知等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时,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重大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酒鬼酒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违反了上述规定。

此外,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还规定,上市公司(包括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代表公司的人员)、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接受特定对象的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或者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只能以已公开披露信息和未公开非重大信息作为交流内容。否则,公司应当立即公开披露该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财务总监程军在经销商大会上泄露公司的销售目标等未公开重大信息,违反了上述规定。

深交所表示,希望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涉嫌信披违规,五粮液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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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晚间,深交所对五粮液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媒体所报道的“五粮液集团去年前11个月收入突破1100亿元”一事作出说明。

关注函提到,近日,有多家媒体报道称,2020年12月18日在宜宾举行的“五粮液第二十四届1218共商共建共享大会”透露,持有五粮液20.40%股份的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集团”)2020年1-11月收入突破1100亿元、收入与利润均实现两位数的增长。

深交所要求,五粮液结合历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占五粮液集团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重情况以及五粮液集团对公司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方法等,说明五粮液集团的经营业绩与公司经营业绩的关联程度,在此基础上说明上述会议所透露信息是否属于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同时关注函要求结合五粮液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要求等,说明公司向五粮液集团提供相关财务数据须履行的程序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

深交所要求,五粮液核查说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情形,并进一步说明公司为保证内幕信息安全所采取的有效措施。

贵州茅台、山西汾酒近期收到上交所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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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在酒鬼酒、五粮液收到关注函之前,贵州茅台、山西汾酒已因信息披露违规收到上交所的监管函。

经上交所查明,2020年12月16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茅台或公司)召开2020年度贵州茅台酱香系列酒全国经销商联谊会。会议上公司董事长高卫东表示,公司2020年预计可完成酱香系列酒销量2.95万吨,实现含税销售额106亿元,同比增长4%。

翻阅公司历史公告可以看到,在公开信息披露渠道,公司此前一直都未公开公布公司2020年业绩预告情况。

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或泄漏。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的重大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而在收到上交所监管函后,贵州茅台于1日3日晚间发布了202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20年度,生产茅台酒基酒5万吨,系列酒基酒2.5万吨;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977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0%左右,其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94亿元左右(含税销售额106亿元左右);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5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0%左右。

与其一起“踩雷”经销商大会的还有山西汾酒。

经上交所查明,2020年12月26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召开2020全球经销商会议。公司董事长李秋喜在会议上表示,2020年汾酒集团收入预计增长17%,利润总额预计同比增长60%,全年营收预计排名行业前列,利润同比增速继续保持行业第一。

公司董事长发布的汾酒集团相关信息,直接涉及公司尚未披露的2020年度经营业绩,属于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和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收到上交所监管函后,山西汾酒也于1日3日晚间发布了2020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司预计2020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9.11亿元—22.11亿元,同比将增加16.08%-18.60%。预计2020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1.10亿元—15.10亿元,同比将增加38.41%-52.25%。预计2020年年度实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66亿元—11.56亿元,同比将增加41.56%-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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