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检察网披露的一份法律文书,将一则银行员工骗取自家银行上千万贷款的案件公之于众。
据子洲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曾任陕西子洲某银行某处主任的苏某某,利用自身职务便利,诈骗银行贷款共计1232万元。目前,苏某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帮胞兄骗取上千万
裁判文书显示,身为子洲某地方银行某处主任的苏某某,在明知道自己胞兄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然长期、仍长期、多次通过利用他人充当贷款人、担保人,虚构财产状况、生产经营能力、资金用途等信息,提供虚假贷款信息与合同的方式,诈骗银行贷款。
2014年11月18日至2015年7月25日,苏某甲欺骗以及利用借款人和担保人的信任,以高某某等十七人的名义,为他们办理贷款手续。而这些业务中,正是由自己的兄弟苏某某参与贷前调查和贷款审批。
在隐瞒一系列骗贷情节后,苏某某先是用虚假的贷款人、担保人个人信息、资产信息、经济收入、经营项目、虚构贷款用途等诈骗贷款17笔,共计743万元,贷款发放后由苏某某帮助转移支付至苏某甲指定账户被其占为已有,拒不归还至案发。
尝到甜头的苏家两兄弟开始用同样的方式骗贷,屡试不爽。在2015年春天的3个月里,苏某甲、苏某某兄弟两人伙同借款人高某甲等六人,以上述同样的方式诈骗银行贷款6笔,共计299万元。其中,苏某甲获取209万元用于归还其债务或挥霍,拒不归还直至案发。
实际上,从2014年7月往后的2年里,苏某甲、苏某某违规要求贷款人余某某等五人为其套取贷款,先后累计套取贷款5笔共计190万元,其中,苏某甲从中套取130万元拒不归还直至案发。
从子洲县公安局侦查的情况来看,苏某某一共帮助苏某甲诈骗其所在的子洲某银行共有贷款28笔,共计1232万元。直至案发前,苏家已向银行归还65万元,而苏某甲花费了的1082万元至案发前尚未归还。
子洲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苏某某在应当明知其兄长苏某甲在子洲某银行有巨额贷款,资不抵债,根本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帮助苏某甲诈骗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求依法判处。
员工骗贷屡屡发生
券商中国记者翻阅裁判文书网发现,银行员工利用自身便利骗贷的案例屡有发生。其中,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姓名进行贷款诈骗的情况,更有甚者因自己深陷网络赌博无法自拔而骗取银行上百万元抵债的案例。
2013年3月,升任为平舆县农村信用联社杨埠信用社主任的王某某就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十笔贷款时,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部分贷款本金逾期不能收回,共发放贷款109.7万元,损失金额为61.8万元。其中,多位受害人的身份信息被王某某冒用,以办养殖为名义骗取杨埠信用社的贷款,而更有7笔贷款损失率为100%。
另有一则裁判文书显示,案发前作为酒泉农商银行红山支行信贷员的马某,大学毕业后就加入酒泉农商银行工作,主要负责给当地红山堡村的村民审核、发放信用贷款,收缴利息和推广电子银行业务。
2018年3月份,马某的高中同学龚某发来微信消息称,自己在一个名为“巴XX”的赌博网站上赚了20多万元,并向马某分享了该网站的链接。在那一年的冬季,马某前后向共向80家左右农户借款700余万元,其中有200余万元用作农户还款,剩余57家农户的495.5万元全部被他花在了“巴XX”赌博网站。
上述案例中的主人公最终都因贷款诈骗罪锒铛入狱。
有资深银行从业人员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地方性银行的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而自身的内控管理常存在不到位的情况,混乱的管理之下容易出现许多漏洞,“对于监管层面的要求常常落实不到位,而且当地的相关部门有时也会出现懈怠的情况”。对此,该人士指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点滴落实监管合规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加强公司管理的系统化仍为地方中小行工作的重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