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证监会开展专项治理,四方面剑指机构治理薄弱环节,强化股东穿透管理,将开展行业自查和现场检查

发布于2021-08-07 07:16:00

券商、基金公司、期货公司迎证监会专项治理。

证监会8月6日表示,将从即日起开展健全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证监会专门制定了健全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治理的工作方案,后续将组织开展行业自查、现场检查,切实提升优化公司治理内生动力,形成长效机制,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

四方面剑指机构治理薄弱环节

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保障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近年来,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持续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和全员合规要求,内控合规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运行有效、监督制衡的现代法人治理架构,公司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但总体来看,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治理水平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本次专项治理针对当前行业机构公司治理方面的薄弱环节”证监会表示,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健全制度规则体系。以《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为基础,修订或制定股权管理规定、内控办法、公募基金管理人办法、高管办法等规则制度,构建机构监管的“四梁八柱”。

二是持续完善行政监管体系。坚持放管结合,围绕提升机构监管有效性的核心问题,坚持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

三是构建有效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督促行业机构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的有机结合,强化股东穿透管理;督促行业机构确保“三会一层”归位尽责;督促行业机构严格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和全员合规要求,切实提高内控合规水平。

四是逐步健全市场约束体系。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督促行业机构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探索建立执业质量评价体系,提高执业透明度。

证监会表示,这是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决策部署,更好完成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进一步发挥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双重优势,证监会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健全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为此,证监会专门制定了健全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治理的工作方案,后续将组织开展行业自查、现场检查,切实提升优化公司治理内生动力,形成长效机制,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

证券公司要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

实际上,早在两个多月前,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七次会员大会上就曾对证券公司的治理提出了要求。他指出,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任何公司行稳致远的微观基础,作为投资银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帮助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因此自身更要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为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近年来,行业存在的重市场轻风控、重项目轻准入、重眼前轻长远等问题,以及一些金融机构风险个案暴露,追根溯源,内部人控制、“三会一层”虚设、制衡失效等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和不足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在这方面,行业机构必须高度重视起来,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把公司治理的落脚点放在端正经营行为、有效防范风险上来,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现代公司治理双重优势,持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让有效的公司治理成为基业长青的重要保障。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厘清股东资质,规范股东行为,做到股东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监管部门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强化股东穿透管理,加强对实际控制人监管。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全链条问责,发现一起、从严处罚一起,绝不姑息。

6月初,证监会公布了首批证券公司白名单,证监会公布的首批证券公司白名单,主要针对证券公司合规风控情况,首批入选券商家数为29家,头部及中小券商皆有入围。白名单是基于公司治理、合规风控有效性评价产生,预计对券商加强公司治理、落实合规风控主体责任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倒逼证券行业整体健康发展。

中原证券非银分析师张洋认为,不断完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是证券公司抓住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难得的历史机遇,实现证券行业、证券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白名单制度有助于压实证券公司内控合规主体责任,持续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除了规范机构的公司治理,证监会还在券商投行业务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7月9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既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出重拳、下狠手,整治证券公司执业质量差、把关不严的问题,又着眼行业长远发展统筹考虑,坚持稳中求进,优化投行业务发展生态,推动证券公司持续提高执业质量,为注册制改革提供坚实保障。

一系列监管举措都是为了增强机构对监管规则和监管原则的敬畏,让机构主动增强合规风控意识,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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