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银行暂停直销服务,还关闭购买入口!啥情况?异地揽存不行了…

发布于2021-02-12 10:47:00

针对银行存款产品,银行又有大动作!

券商中国记者发现,近期部分中小银行手机银行客户端(APP)上的存款产品也开始进行调整,有银行开始询问“客户来自哪里”;有银行暂停直销银行服务,进行系统整改;还有银行默默关闭了银行存款的购买入口。

这些调整源于日前监管部门多次发声,强调银行存款业务的属地管理原则。

2月8日,央行发布的《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专设“存款管理”一栏,其中详述“存款创新产品”、“结构性存款”与“异地存款”三大监管焦点的整顿效果及方向。随着监管措辞的步步收紧,不少中小银行的“侥幸之心”也彻底破灭。

监管针对银行存款的一系列措施推出后,银行负债端成本压力有望缓解,但中小银行“扩表”难度也大大升级。“尤其是在信用扩张放缓的大背景下,银行间分化加大,未来银行负债端‘量’的压力将超过‘价’的压力。”分析人士指出。

封堵异地揽存

“您是否属于在重庆生活或工作的中国居民?”近期,重庆富民银行在其手机银行APP上的存款产品申购环节里增加了这样一道问询,以便确认客户是否来自本地。

无独有偶,2月5日晚间,哈密市商业银行发布公告称,将暂停所有直销银行存款产品的对外销售,“待系统按监管要求改造完成后,非异地客户可恢复购买”。

这些调整源于日前监管部门多次发声,强调银行存款业务的属地管理原则。今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的互联网存款新规明确提出,地方性银行自营渠道(如手机银行APP)的互联网存款业务,也要立足于服务辖区用户。

2月4日,央行召开加强存款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再次督促地方法人银行回归服务当地的本源,不得以各种方式开办异地存款。

根据央行定义,异地存款是指地方法人银行通过在没有设立实体网点的地市开立的账户吸收的存款,既包括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也包括通过自身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吸收的存款。

这意味着,异地存款的禁止对象或不涉及民营银行,已获发牌照的直销银行也将不受限制。东吴证券马祥云认为,从这个角度而言,民营银行与直销银行牌照的竞争压力有一定缓解。

近年来,不少城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地方性银行和缺少线下网点的民营银行,通过支付宝、京东金融等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全国“吸存”。央行报告指出,这一行为偏离了地方性银行服务本地的定位,同时,由于异地存款稳定性较差,积累的流动性风险易快速传染,不利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金融体系稳定。

“对于揽储银行来讲,通过互联网渠道吸收异地存款,主要基于利率相对较高这一营销手段,但这势必导致存款的稳定性下降,如异地存款达到一定比例,同时某些特殊情形导致异地存款波动,极有可能产生流动性风险,这种负债端的流动性风险再进一步演化,可能就成为‘挤兑’的风向,极大影响区域金融稳定。”看懂研究院特约研究员陈涛向记者解释,同时,鉴于吸收异地存款的,多数是地方性的小银行,其中不乏高风险机构,在存款保险制度保障下,这就相当于将高风险机构的存款风险外部化,容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但在实操层面,银行落实存款属地原则仍存在不少难点。光大银行金融市场分析师周茂华表示,部分曾经严重依赖互联网存款的中小银行,存量整改压力大。

“对储户属地认定问题,涉及到巨量客户信息完善,如果客户不配合或提供不实信息也是问题。”他指出,对于落实属地需要多方信息验证,例如,银行部门客户提供信息、客户存款与支取对照,纳税、户籍等信息进行交叉验证等。

部分银行在存款申购环节增设问询流程,以期通过流程合规,实现监管合规。对此,宁人律师事务所金融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马军表示,银行询问客户是否来自本地,并不意味着将风险转嫁到客户身上。“属地监管是不让银行去外地开展业务,不是外地人不能在本地购买存款。”他表示,“银行这种操作本末倒置,推卸责任。”

持续整顿“高息”产品

除了陡然收紧异地揽存行为的监管外,贯穿于2020年的创新类存款和结构性存款整顿也一直延续到了今年。

中小银行在揽存压力下,不断更换创新类存款产品的“马甲”,以规避监管合规要求。最新流行的“马甲”是周期派息类产品。此类产品在《报告》中首次被点名,成为“不规范的存款创新产品”列举范例之一,与早被监管喊停的靠档计息类产品一样,有着“高息揽储”的嫌疑。

顾名思义,周期派息类存款是指在较长的本金存放期内,按较短的计息周期进行利息兑付的存款产品。以众邦银行“众惠存180天”为例,该产品以180天为一个派息周期,最长持有期为5年,本金存满一个派息周期即可按照承诺的存款利率计息,未满足一个派息周期发生支取,支取部分按活期利率计息,本息均可支持提前支取。

但需要注意的是,“众惠存180天”产品年利率为4.58%,同是众邦银行推出的6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产品年利率仅为1.95%。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亦有多家银行在近期下架了周期派息类存款产品。例如,北京中关村银行发布公告称,2月4日起下架“享存”系列存款产品,该系列即为该行推出的周期付息类存款产品。某民营银行人士向记者透露,该行的“周期派息类”存款产品也已经全部下架,其原因是“接到了监管指导”。

一位地方监管人士表示,后续该类产品应该全部下架,目前仍有银行发售,可能是考虑到有的银行存在经营压力,实行平稳过渡策略。

相比仍在监管高压阶段的存款创新产品,自2019年12月开启的结构性存款压降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今年应该不会再向去年一样压降,大概率会保持规模平稳。”一位华南地区城商行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末,银行结构性存款规模已压降至6.44万亿元,距离“降至年初三分之二规模”的监管目标,仅有440亿元的差距,接近完成压降目标。

“除了监管引导,我们也在主动把结构性存款置换为成本较低的存款和理财产品。”前述华南地区城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监管环境下,预计揽存竞争压力有所缓解,经过一年来结构性存款的压降,该行负债端成本预期向好。

近日,财政部等四部委进一步对企业持有结构性存款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其中明确与利率、汇率、指数等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企业应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

记者向多位审计人员了解到,在净值化转型后,结构性存款因兼顾保本性质和相对高收益率受到企业青睐,但过去对这一产品的会计处理没有统一规定。“有的企业会将结构性存款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但大部分企业还是倾向于计入银行存款。”一位审计人员表示。

“结构性存款列入交易性金融产品,意味着结构性存款成为企业投资收益的一部分,结构性存款收益是波动的,会影响企业当期利润。”周茂华指出,同时,结构性存款由银行存款转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后,将减少企业现金账户(“银行存款”科目余额),进而对其现金报表产生影响,这或将导致企业减少结构性存款的购买。

分化加剧:部分银行“缩表”不可避免

多位分析人士指出,银行存款这类产品标准化程度高,监管一系列举措将银行“揽存”战场切割,又将存款利率这一关键“武器”收缴,最直接的目的就是降低银行负债端成本压力,以巩固社会融资成本下降的成果。

2019年以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成为金融系统的重要任务,特别是疫情发生后,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1.5万亿元,其中,通过贷款利率下降让利在一半以上。2020年末,全国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61%,比上年末下降了0.51个百分点,创2015年有统计以来的最低水平。

“金融机构在让利的同时,承受了较大的经营压力,特别是在存款端,在贷款增速向上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对存款的需求不断增加。由于存款相对是标准化、同质化的产品,存款利率是增强竞争力的主要工具,金融机构不断通过结构性存款、创新类存款等利率较高的产品来吸引存款,也是自然而然的结果。”陈涛指出,“但存款成本上升最终必然传递到贷款利率上。因此,巩固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行的成果,必须控制住金融机构的存款成本。”

另一点则是出于保护储户利益的考虑。陈涛表示,从监管视角来看,存款利率定价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存款市场竞争秩序事关存款安全。

“此前通过互联网渠道揽存的机构不少是高风险机构,这些机构通过显著提高存款利率,能够在互联网平台上很快吸收到大量存款,同时利用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功能,实现风险的外部化。”他认为,存款利率波动会迅速造成机构竞争的“囚徒困境”,最终落得“双输”局面,此时监管出手,降低竞争烈度,虽然未必能“双赢”,但至少形成了“次优”格局。

“监管加强存款管理的一系列动作下,银行成本上行压力有缓解,但在信用扩张放缓的大背景下,银行间分化加大,银行量的压力大于价的压力。”中泰证券戴志锋团队指出,2020年存款竞争压力减缓,很大程度受益于宽信用,2021年信用扩张放缓,存款派生减弱,银行揽储压力再起。

同时,该团队表示,监管对高息揽储加强了监管要求,客户基础扎实、渠道下沉的银行优势将体现。部分客户基础薄弱的银行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存款缺口,同时受限于流动性指标管制以及监管对高息揽储的限制,甚至可能会有“缩表”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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