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咋做?实施方案公布:5年内8成家庭收入超10万元,人均寿命80岁,还有这些要点…

发布于2021-07-20 07:19:00

7月19日,浙江发布《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下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形成阶段性标志性成果。

本次《实施方案》不仅全面细化了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十四五”发展目标,还在科技、投资、居民收入、就业、教育、住房、帮促政策等领域提出了具体施策,描绘出了浙江省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

来看《实施方案》未来五年重点目标:

1、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人均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创业创新创造动能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100万。

2、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产业竞争优势明显提升,高水平交通强省基本建成,乡村振兴示范省高质量建成。

3、到2025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5万元,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超过5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人均生产总值之比持续提高。

4、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50万元的群体比例达到80%、20-60万元的群体比例力争达到45%。

5、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9以内,设区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最低倍差缩小到1.55。

6、基本建成学前教育、公共卫生、养老照料、体育健身等“15分钟公共服务圈”,实现城乡区域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

7、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县域义务教育校际差异系数持续缩小,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以上,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5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8、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大幅提高到35%。

9、健康浙江基本建成,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全面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超过80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控制在26%以下,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更加充分、布局更加均衡,县域就诊率90%以上;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现法定人员社保全覆盖,

10、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加快推进,租住困难有效解决,老旧小区需改尽改,未来社区、乡村新社区全域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3%。

科技领域:基本形成科技创新新型举国体制浙江路径

《实施方案》提出,以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抓手,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战略支撑,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形成浙江特色全域创新体系,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为率先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强劲内生动力。

《实施方案》明确,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千亿工程,高水平建设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进环杭州湾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推动设区市国家高新区全覆盖、工业强县省级高新区全覆盖,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每年新增1000亿元以上。

投资领域:推进基础设施REITs与QFLP试点

《实施方案》提出,以促进共同富裕为导向实施新一轮扩大有效投资行动,深入实施省市县长项目工程,大力推进“两新一重”建设和“六个千亿”产业投资工程,扩大公共服务、农业农村等领域多元投入。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拓展重大项目境内外融资渠道。

《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建设“一带一路”重要枢纽。深化中国—中东欧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提升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能级,实施“丝路领航”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境外经贸合作区、系列站和国际产业合作园联动发展网络,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和高层次对外投资策源地,推进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

居民收入领域:实施居民收入
和中等收入群体双倍增计划

《实施方案》提出,要实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倍增计划。健全扶持中等收入群体后备军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激发技能人才、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高素质农民等重点群体增收潜力,让更多普通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实施方案》提出,将实施居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创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以岗位和绩效定薪酬的机制。全面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规范发展财富管理行业,鼓励依法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使民众分享增值收益的金融产品,支持企业实施灵活多样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鼓励上市公司提高现金分红比例。

《实施方案》明确,将实施农民致富增收行动,完善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培育10万名农创客,激活闲置农房10万幢以上,推进万户农家旅游致富计划,深入实施乡村百万屋顶光伏工程,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入股企业,带动农民就近就地创业就业。

就业领域:力争累计城镇新增就业500万人

《实施方案》提出,将大力吸引海内外高素质人才、高校毕业生来浙就业创业。多措并举减轻中等收入家庭在教育、医疗、养老、育幼、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压力,稳定中等收入群体,优化中等收入社会结构。

《实施方案》提出,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把高质量就业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导向,完善就业工作督查激励机制,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力争累计城镇新增就业50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下。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

《实施方案》,还明确,将率先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就业的制度障碍,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持续推进“浙江无欠薪”建设,完善和落实工时、休息休假制度。

教育领域:推动新时代
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实现全覆盖

《实施方案》提出,将争创新时代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推动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实现全覆盖,探索推行县域集团化办学,力争60%以上县(市、区)成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

《实施方案》提出,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推动普职融通实现重大突破,建立健全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高职院校(职业本科)与普通本科合作机制,推进在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开展职业教育本科试点,积极向研究生教育拓展,拓宽“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通道和普职学生相互转学通道,实现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比例提升到50%以上。

住房领域: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

《实施方案》提出,将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和存量闲置房屋改建等方式建设租赁住房,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1万套(户),多途径有效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的住房问题。

《实施方案》提出,将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建立人口净流入与土地供应联动、地价与房价联控机制,对租赁住房用地实行计划单列,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探索“限房价、限地价、竞品质、竞租赁住房”土地出让方式,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

《实施方案》提出,将基本实现城镇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建设棚改安置住房(含货币安置)13万套。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在传统村落科学保护前提下,深入实施“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

帮促政策领域:创新实施
先富带后富“三同步”行动

《实施方案》明确,将创新实施先富带后富“三同步”行动。紧盯缩小地区、城乡、收入差距,制定实施“三同步”行动方案,系统化建立先富带后富的帮促政策制度,集成建设省域帮促数字化系统,建设新型帮共体。

《实施方案》明确,将实施绿色发展重点县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对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的11个县(市),推行“GEP论英雄”改革,实现生态质量、绿色发展、幸福宜居全国领先,与全省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5左右。

《实施方案》明确,对有劳动能力的,强化开发式帮促,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对劳动增收能力较弱的,强化“帮扶+保障”,探索建立低收入人群个人发展账户,逐步改善生活;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强化兜底保障,提高生活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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