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报新增3名无症状感染者,本轮疫情增至7人

发布于2021-05-26 07:51:00

(原标题:深夜突发!深圳刚又增3例,本轮疫情增至7人!两地病例都和广州有关!打击虚拟货币“挖矿”,内蒙古突然出手!这只股应声暴跌9%)

深圳近期的新冠确诊增至7人了,另外,又有两地通报新增本土阳性,都和广州有关!

所以大家抓紧打疫苗吧!

深圳通报新增3名无症状感染者详情
已累计报告7名无症状感染者

5月25日晚,深圳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据通报,5月24日、25日,深圳新增3名无症状感染者,均与5月17日盐田港区国际货轮作业有关,其中两人直接参与作业,另一人的丈夫在盐田港区工作,流调显示跟盐田港区作业人员有关。记者在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深圳已累计报告7名无症状感染者。

深圳市卫健委主任吴红艳在发布会上披露,新增的3名无症状感染者详情如下:

史某,男,33岁,居住在盐田区东海丽景花园5栋,作业场所为盐田港区,是塔底理货工人,与之前公布的4个阳性个案一起参与了5月17日的国际货轮作业。5月21日核酸检测为阴性。5月23日初筛阳性,24日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张某,男,44岁,居住在龙岗区西坑社区温屋32号,工作场所为盐田港区,是箱船理货员,与之前公布的4个阳性个案一起参与了5月17日的国际货轮作业。5月21日、22日、23日三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5月24日初筛阳性,后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王某,女,36岁,居住在龙岗区园山街道安良八村墩头,其丈夫在盐田港区工作,初步流调信息显示其跟盐田港区作业人员有关。5月24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后经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吴红艳表示,本次疫情传播链与港口作业有关,初步判定为境外输入关联疫情,疫情处置在可控范围之内,出现大面积扩散蔓延的风险低。

暂未发现其他新增阳性个案和环境样本

“我市按照既定疫情处置方案,科学精准、规范有序开展治疗、隔离、管控、流调、消杀等各项工作,阻断疫情传播。”吴红艳表示,疫情发生以来,累计已判定密接者和次密接者共计450人,累计排查管控重点人群和一般接触者159917人。除了已经公布的阳性个案外,暂未发现其他阳性个案。此外,我市对重点场所开展环境样品检测共938份,在已公布个案住所的环境样本中检出7份阳性,其余暂未发现阳性。

在场所管控方面,吴红艳介绍,阳性病例的作业点、居住地、就餐地点、交通工具均已纳入管控范围,并进行了终末消毒,活动轨迹涉及的重点场所已暂停营业并封控。对于参与5月17日国际货轮作业的相关人员及其居住区域,均已采取管控措施。

高度怀疑最早排查出的5人属于同一感染来源或同一传播链

吴红艳在发布会上公布了流调溯源情况。市疾控中心对最早排查出的5名无症状感染者进行基因组序列测定,结果显示,5人相同区段的新冠病毒序列高度同源,同源性为99.99%,均属于在英国出现的新冠病毒变异毒株,高度怀疑上述五人属于同一感染来源或同一传播链。个案6、个案7的基因测序正在进行之中,初步流调信息显示,个案7与盐田港区作业人员高度相关。综合上述情况,初步判定本起疫情为与5月17日国际货轮作业相关的境外输入关联疫情。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冯铁建在发布会上提醒市民,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疫情仍在高水平流行的时期,每个人都要坚持做好“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对盐田港区全员实行“一天一检”

盐田区常务副区长胡朝阳在发布会上表示,盐田区将进一步做细、做精、做深流行病学调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管控,全面加强港口风险管控。值得一提的是,盐田区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对码头登轮作业重点人员,参照跨境货车司机管理模式,严格实行作业期间“两点一线”集中管理、加密核酸检测频次等举措,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

胡朝阳介绍,盐田区扩大了核酸检测范围,已对密接者、次密接者、重点人群和一般接触者开展了三轮检测,对盐田港区全员共7395人,近7天实行“一天一检”。此外,根据行业相关性及居住相关性,对盐田港区及关联企业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此次公布的3名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有2人居住在龙岗。“龙岗区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开展排查溯源、核酸检测、终末消毒等疫情处置工作。对安良、西坑社区实行社区管控,对居住在龙岗区的盐田港区工作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上门开展核酸采样。对密接者涉及的学校采取临时停课的管控措施。”龙岗区副区长初庆表示,我们已对西坑社区、安良八村等重点场所共48万平米面积进行终末消毒。

此外,龙岗区对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及其家属主要活动区域实施临时封闭管理,对采取临时停课措施的学校,经评估后,确定学校复课时间。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起到有效的防护作用。冯铁建介绍,截至5月24日,全市已接种1123.82万剂、806.51万人,占18-59岁常住人口的59.3%,接种数量居全省首位。“新冠病毒疫苗的作用有:一级防护是防感染,二级防护是防发病,三级防护是防传播。接种疫苗不仅可以保护自己,还可以保护家人和社会,呼吁大家积极接种新冠疫苗,配合防控工作,尽快建立起人群的免疫屏障。”冯铁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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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下午,深圳市南山区曙光社康中心,等待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排起了长龙。近日,全市各接种点均“打针忙”。

又有两地通报新增本土阳性
都和广州有关!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茂名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都报告了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其中几例患者之间存在一定关联性。

南宁:无症状感染者曾在广州荔湾酒店隔离

2021年5月24日,南宁市根据广州市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协查函,在对协查重点人员进行排查及核酸检测中,发现核酸检测显示阳性人员1例。

宁某某,男,34岁,现住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隆宁街63号。于2021年4月25日从卢旺达回国,入境广州市后在荔湾区隔离酒店集中隔离14天。5月10日解除隔离,5月11日乘坐D204动车至金陵镇家中。5月24日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协查函后,立即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5月25日5时37分核酸检测结果显示阳性。

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按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依规迅速开展处置,第一时间将宁某某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诊治,初步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同时,及时组织开展流调工作,对宁某某居住楼栋及相关区域进行封控,并开展精准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后续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布。

目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仍然严峻。希望广大市民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并尽快预约登记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降低自身感染风险,构筑全人群免疫屏障。

茂名:为病例送餐的服务员感染

5月25日,茂名市在对广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筛查中,发现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5月21日,广州市荔湾区锦龙社区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为75岁女性郭某。她在发病前14天一直在广州生活,主要活动轨迹涉又一间茶点轩、鸿福市场等。

结合病例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基因测序结果,经专家组综合评估,初步判断郭某为境外输入关联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其病毒属于在印度出现的新冠病毒变异株,不排除是意外暴露造成偶发感染。

23日,郭某的丈夫陆某在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后第三次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25日,茂名市新增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是在茂名对广州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筛查中发现的。姚某,女,47岁,家住在电白区那霍镇马路旧屋村,为广州市荔湾区“又一间茶点轩”服务员。5月21日18时50分,广州市荔湾区发函通报茂名市,姚某曾于5月19日上午为广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郭某所在餐桌送餐,期间未佩戴口罩,判定为确诊病例郭某的密切接触者。

茂名接报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核查人员在茂轨迹,于5月22日凌晨,将姚某及经核查在茂的姚某的14名密切接触者,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5月24日对姚某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初筛阳性,25日凌晨经茂名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

经专家组会诊后,判定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姚某在茂名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情况稳定。5月25日对14名密切接触者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进一步流调、相关人员排查管控等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后续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布。

中国生物制药一纸公告“点燃”疫苗股

5月24日,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公布2021年一季度业绩,报告期内录得收入约72.4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16.4%;归属于母公司持有者应占盈利约19.1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约118.5%;货币资金结余79.32亿元。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在一季报中,中生制药披露,报告期内应占联营公司及一家合营公司盈利达到14.76亿元。而中生制药此前发布的年报显示,2020年其应占联营公司盈利仅有323.3万元。

在2020年年报中,中生制药提到,2020年12月31日,疫苗厂商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科兴中维”)于中生制药的财务报表中列为联营公司入账,占总资产约7.5%。

据科兴中维公众号,截至2021年4月28日,科兴中维新冠灭活疫苗向全球32个国家和地区累计发货量已达3亿剂(含半产品),其最新车间(三期)已建成投产,年产量可达20亿剂。按灭活疫苗单支净利润约50元测算,该业务约已撬动约150亿元净利润。

中生制药的一季报从侧面印证了这一点。其持有科兴中维15.03%权益,一季度,应占联营公司及一家合营公司盈利部分给其带来的收益高达14.76亿元。市场推测,一季度科兴中维净利润近百亿。

25日,A股生物疫苗板块大涨,早间新冠疫苗核心概念股未名医药涨停封板,智飞生物、沃森生物、康泰生物、复星医药等跟涨。

内蒙古拟推八项措施
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

按照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51次会议关于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进一步清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强化打击惩戒力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大数据行业环境及防范金融风险,我们组织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

一、对工业园区、数据中心、自备电厂等主体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电力支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规,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核减能耗预算指标;对存在故意隐瞒不报、清退关停不及时、审批监管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对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取消各类优惠政策,退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从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通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由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严肃追究责任。

四、对网吧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停业整顿等处置。

五、对未经报批私自接入动力电源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等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规,对其违法窃电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对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以虚拟货币形式进行洗钱等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对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法规,由主管部门从严处置。

八、对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相关企业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或为其提供方便与保护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消息出来后,美股比特矿业暴跌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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