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反击了!抖音起诉腾讯垄断案有新进展,腾讯提出异议,申请移送深圳法院审理

发布于2021-03-13 08:03:00

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第一案有了新进展:出现管辖权之争。

近日,腾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将抖音起诉腾讯垄断案移送至深圳中院审理。

今年2月初,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受理抖音起诉腾讯垄断纠纷案,字节跳动旗下抖音认为腾讯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是垄断行为,要求法院判令腾讯赔偿经济损失9000万元。腾讯则回应称,这是字节跳动系恶意构陷,将起诉对方违法侵权。

事实上,2020年底《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布以来,反垄断监管信号密集释放,抖音起诉腾讯是国内首例发生在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反垄断诉讼,因此,该案立案、调查乃至后续审判对未来互联网平台垄断案件都有参考意义,一举一动都受外界关注。

腾讯申请移送至总部所在地法院

券商中国记者3月12日获悉,腾讯近日正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将抖音诉腾讯垄断案移送至深圳中院审理。

(图:腾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将垄断纠纷案移送深圳中院审理)

今年2月,抖音在遭到腾讯封禁三年后向法院提交诉状,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构成垄断。2月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立案。

今年3月,腾讯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申请认为:不论本案案由如何确定,即使是垄断纠纷,也不能否认本案属于财产性权益纠纷的事实。同时,鉴于原告抖音短视频内容接入并使用腾讯微信、QQ互联网平台服务,签署有相关QQ开发平台的《开发者协议》,其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因此,依据相关法规和书面协议约定的管辖法院,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可见,体量越来越大的腾讯,在诉讼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意味,凡是使用者通过微信或QQ服务,都签署了相关协议,也约定好了后续产生纠纷的管辖法院。

回溯以往,2019年9月,由福州中院受理的抖音诉腾讯不正当竞争案中,腾讯同样提出过管辖权异议,认为该案是抖音使用微信、QQ开放平台时产生的合同纠纷,应由合同约定的管辖地,即深圳市相关法院审理。

2020年12月,福州中院裁定该案应由深圳中院管辖。对此抖音表示不服,认为该案系不正当竞争纠纷,并非合同纠纷,此后向福建高院提起上诉,2月19日福建高院决定立案审理。

对于抖音诉腾讯不正当竞争案的管辖权争议,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卫平等民事诉讼法专家曾在北京展开研讨。

有专家认为,该案是基于反不正当竞争请求权提出的诉讼,应按照侵权纠纷确定管辖,福州中院有管辖权,无需移送管辖。即使法院认为原告的请求权不能成立,也只能判决其败诉,而不能未经法定程序实质性地逾越原告主张的请求权及其相应的法律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改变案件的管辖权。

首例平台间的反垄断诉讼受关注

近年来,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出现,为经济增长带来新动能。同时,在发展过程中,数字经济也呈现出集中度越来越高的趋势,资源向巨头集中,平台垄断问题逐渐凸显。

去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反垄断正式由线下走到线上。今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通过科学的规制框架来强化威慑垄断行为,引导平台合法合规经营。

抖音起诉腾讯平台垄断正是在这种监管从严背景之下。

今年2月2日,抖音率先发难,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提交诉状,起诉腾讯垄断。抖音认为,腾讯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构成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

2月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立案。腾讯对抖音的回应是,腾讯及其产品遵循公平竞争、开放合作的理念为用户和第三方产品提供服务。字节跳动公司的相关指控纯属失实,系恶意诬陷。

时隔一个月,腾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将抖音诉腾讯垄断案移送至深圳中院审理。

去年以来,国家强化反垄断监管的信号被密集释放,业内人士认为,今年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监管仍然将是重头戏。

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要依法规范发展。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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