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前夜“爆雷”!深圳市民2000万买豪宅,被吃60万差价!涉事中介回应……

发布于2021-03-15 21:11:00

今天虽然是“吃土”的一天,但也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年前火爆的深圳楼市让投资者迷了眼,期间滋生了不少暗箱操作。近日,深圳的一位李先生爆料称,其今年2月通过深圳中介公司德佑御珑苑A店门店购买二手房,签订了合同。

因为此前跟中介谈妥较低的中介费用,本以为捡到了便宜,却没想到中介“变相”提高房价,并在其中牟利60万元。

买房遭遇吃差价

李先生介绍,2月2日,其通过深圳德佑御珑苑 A 店门店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购买时,业主报价2000万,和业主见面后谈到了1940万,并于当日签订了三方合同。

李先生表示,当时,她还想再考虑考虑,但是中介一直催,一再强调有其他客户也要约谈,仓促就签了合同。其中,合同签署房价1940万,佣金需支付213400元(约1%)。

(此前,李先生和中介已经谈好了中介费为1个点)

但是到了二月份,李先生和家人合计房款事宜,发现合同不在身边,就跟中介要了一下合同,发现三方合同不一致:

李先生的合同中,居间服务金额为 213400 元,且全部为乙方(买房)承担;

而后期中介提供的合同中居间服务费为 582000 元,其中甲方(卖方)承担 368600 元,乙方承担 213400 元。

为了确认自己是否被骗,李先生又联系房屋业主,“找了个借口要了一下业主手里合同的照片,对比后验证了我们的被骗事实以及吃差价行为。”

事实上,早在2月1日,业主就与中介私下签了房屋交易承诺书。承诺书提到房屋报价2000万,底价1880万,也即业主净得价,所有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费用业主均不承担,如果房屋高于底价成交,超出部分则需按承诺给到中介路某所在门店作为佣金服务费。

" 也就是说房子实际价格 1880 万,我却花了 1940 万,其中 60 万差价落入中介的口袋;三方合同不一致,欺骗消费者知情权,哄抬房价,暗箱操作吃差价扰乱市场,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李先生表示。

双方未达成和解协议

公司单方面回应:赔付客户120万

2月26日,李先生致电德佑客服,要求终止合同。既不想再买这套房,也不要平台任何赔偿,业主向其索赔违约金的话,则全由平台负责。

但是,德佑一直劝说李先生继续履行合约。

李先生表示,如果执意要让其买也可以,按照中介人员路某当初的承诺来,由平台通过相关渠道先行垫资全款买入。

该要求遭到平台代表人明确拒绝,且表示自己从未听过可以如此操作。

在双方并未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下,3 月 11 日,深圳德佑官方公众号针对此事发布了"关于德佑经纪人路某及御珑苑 A 店的处罚通告。

经查,在此事件中经纪人路某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严重违背 " 客户至上 " 价值观,向客户隐瞒业主佣金并私自进行暗佣操作,严重损害客户知情权,导致客户利益受损;

严重违背 " 诚实可信 " 价值观,为规避公司内部合规审核风险,篡改三方实际签约的《房屋买卖合同》用于系统申报,极大扰乱公司管理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

严重违反品牌佣金费率管理规定,高于佣金费率报价签约。

对涉事经纪人路某予以红线处罚,5 年内禁止进入平台。另外,对涉事门店管理不力引发重大客诉的问题,予以断网整改处罚;依据 " 不吃差价,双倍返还 " 的安心服务承诺条例对客户履行 120 万元人民币的赔偿服务 "。

但是对于德佑的这种做法,不仅李先生是受害者,业主也成为受害者之一。

于业主而言,因为2月8日二手指导价新政的出台,按照指导价,自己的房价肯定是至少打8折。如果买家不买了,不仅损失了定金,房价也卖不到自己的理想价位了。

按照合同,李先生需在3月25日前将剩余房款1840万存进银行监管账户内。业主目前表示,如果在3月25日之前,事情得不到解决,将要把李先生和德佑一起告上法庭。

目前,三方僵持不下。事情将如何发展,基金君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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