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销售新规发威,这家银行“五宗罪”被罚

发布于2021-01-07 17:38:00

去年10月实施的基金销售新规开始发力,最近监管雷厉风行,对多家银行的基金销售业务违规开出罚单,今年1月初就有内蒙古银行收到证监局警示函,乌鲁木齐银行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其实此前也有多家银行、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被罚,可见监管在加强对基金销售业务的管理。

因基金销售五大问题

内蒙古银行收到警示函

1月5日,内蒙古证监局开出的行政处罚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基金销售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五大问题:

一、内蒙古银行部分授权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网点未匹配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业务负责人。

这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也就是商业银行等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 1/2,部门负责人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 2 年以上或者在金融机构 5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二、内蒙古银行部分基金从业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这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强化人员资质管理,确保基金销售人员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强化人员资质管理,从事基金宣传推介、销售信息管理平台运营维护等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以及基金销售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合规风控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三、内蒙古银行未对基金销售业务建立有效的灾备系统。

这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确保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安全、高效运行,建立符合规定的灾难备份系统和应急预案。

四、内蒙古银行基金销售业务前台的宣传推介和柜面操作岗位未有效实现相互分离。

这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第八条的规定,销售业务前台的宣传推介和柜面操作岗位应相互分离,销售业务后台的信息处理和资金处理岗位应当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各主要环节应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或岗位)负责,负责风险监控和业务稽核的部门(或岗位)应独立于其他部门(或岗位)。

五、内蒙古银行基金销售人员培训记录留痕不全。

这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基金销售人员持续培训机制,加强对基金销售人员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并建立相关人员的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制度。

内蒙古证监局表示,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内蒙古银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乌鲁木齐银行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1月4日,新疆证监局对乌鲁木齐银行采取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因为其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的负责人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这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商业银行等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 1/2,部门负责人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 2 年以上或者在金融机构 5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因基金销售等出问题

监管对多家银行、三方销售机构开罚单

2020年8月底,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受到业内关注,该新规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强化基金销售活动的持牌准入要求,优化基金销售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夯实业务规范与机构管控,完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监管。

基金君发现,2020年也有多家银行因基金销售业务违规被监管开出罚单,比如2020年12月9日云南证监局公布了对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其11项问题行为:

一、红塔银行对于个别基金销售培训情况无留痕;

二、未建立年度监察稽核报告制度,未在每年年度结束后对基金销售业务进行监察稽核;

三、红塔银行的基金推介材料——“2019年7月5日-2019年12月31日通过云南红塔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进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未发现合规法律部门审核记录;

四、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五、《云南红塔银行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第二十九条表述不完善;

六、红塔银行内部文件及制度中未体现“经营机构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经营机构”的相关工作要求,基金销售也未设置告知投资者“当其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经营机构”的功能提示;

七、《红塔银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办法》(2018年版)第五十九条规定“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起至少保存15年,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自业务发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档案保管期限从档案形成的次年度算起”;

八、未针对机构客户购买基金产品制定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目前暂未向机构客户销售产品);

九、红塔银行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第11题:“当您购买的理财类金融产品价值出现负收益时,您的反映是?”。该题关于“负收益”的表述审慎性不足;

十、银行前台业务系统目前仅支持基金基本交易和部分产品信息要素的展示,但未能提供基金基础知识、基金相关投资市场信息的内容的展示;

十一、银行前台业务系统不能对投资者盘后交易不成功的情况进行提示。

除此以外,2020年12月,云南证监局还发布《关于对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也是因基金销售多项违规;还有去年4月,江苏证监局对无锡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因为其未制定基金产品风险评价体系、未制定完善的基金销售业务账户管理制度等。

也有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被处罚的,2020年年末,基金业协会网站发布《关于暂停成都万华源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决定》,暂停该公司办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12个月,因为其在内部控制、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风险,不符合开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要求。

还有在2020年12月25日,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秋实惠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也收到了基金业协会暂停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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