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动金融圈!“80后”银行女员工诈骗2600多万,判了

发布于2021-06-17 15:38:00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一位“80后”银行女员工,通过谎称有“内部投资项目”,5年时间多次实施诈骗, 21人“上钩”合计被骗两千多万。最终经审查,该女员工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整。

以高额返利为诱饵
诈骗21人两千多万

具体来看,该女员工吕某系盛京银行沈阳市红霞支行员工,1983年4月12日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

2015年至2020年5月期间,被告人吕娜多次在沈阳市和平区等地利用其盛京银行职员的身份,谎称银行内部有为出国人员垫资的投资项目,以高额返利为诱饵,欺骗被害人王某1、安某、李某1等20余人以现金、信用卡、网络贷款等方式向其投资,骗取被害人的钱款。

经审计,王某1等21名被害人为被告人吕娜支出资金2664.33万元,收到吕娜等人支付的资金2216.48万元,收入小于支出447.86万元。另查明,杨某3、吴某、杨某2三人为被告人吕娜支出资金1280.45万元,收到吕娜等人支付的资金1374.03万元,收入大于支出93.58万元。芦兆玮、原某、仪杨的账户未纳入审计。

被告人吕娜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且能认罪认罚。并于2020年5月26日被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刑事拘留,2020年7月1日经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执行逮捕。

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吕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吕娜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能够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减轻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整,依法上缴国库。同时,责令吕某退赔21名被害人相应损失。

盛京银行频收高额罚单

其实,上述吕某这一案件,也从侧面反映了盛京银行在工作人员及业务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盛京银行近年来频收大额罚单。

数据显示,5月份被罚城商行共有19家,其中盛京银行单笔罚单金额最高,罚没总额约551.9万元,罚没总额居首。

具体来看,5月13日,盛京银行上海黄浦支行被罚300万元,并责令改正。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2018年3月至7月,该支行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2018年12月,该支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2018年12月,该支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来源审核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2018年1月,该支行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未严格执行个人贷款支付管理、以贷转存吸存。

此外,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因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该分行未真实转让部分信贷资产。2019年1月至7月,该分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被上海监管局责令改正,罚没合计101.86万元。

盛京银行2020年净利润大幅下滑

据了解,盛京银行是东北地区成立最早、规模最大、实力雄厚的总部银行,成立于1997年9月,其前身是沈阳市商业银行,2007年2月经国家银监会批准更名为盛京银行,并实现跨区域经营。

年报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盛京银行营业收入162.67亿元,同比下降22.6%;归属于该行股东的净利润12.04亿元,同比下降77.9%。

对于营收的大幅下滑,盛京银行解释称,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经济金融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新冠疫情的冲击,该行采取降低利率、减费让利、延期还本付息等方式主动让利实体经济。同时,严格审慎进行资产分类管理,加大了拨备计提力度。

该行2020年底的资产总额人民币10379.58亿元,较年初增长人民币164.78亿元,增幅1.6%,资产规模稳居万亿水平。不过在资产质量方面,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该行不良贷款金额为178.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3.26%,比2019年末抬升1.5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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