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以实际行动表达了对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3月24日,证监会对海通证券、海通资管及相关责任人员下发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因海通证券、海通资管在开展投资顾问、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未审慎经营、未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等,拟对海通证券、海通资管暂停相关业务展业的监管措施,并对多名直接责任人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年等监管措施。
当日晚间,海通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子公司海通资管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梳理,这是2021年以来证监会要闻公开通报的首份针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函,且措辞十分严厉。证监会在事先告知书中重申,将全面贯彻“零容忍”方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执法问责力度,实施穿透式监管和全链条问责,重点突出对合规风控体系和公司治理的检查执法,坚持有案必查、罚必双罚、落实经济罚,让违规机构和人员付出沉重代价,以严监管倒逼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提升合规风控意识和自治能力。
海通证券、海通资管多项业务被暂停开展
3月24日,证监会官网对海通证券、海通资管及相关责任人员下发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该告知书显示,因海通证券、海通资管在开展投资顾问、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未审慎经营、未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合规风控管理缺失等违规行为下发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拟对海通证券采取责令暂停为机构投资者提供债券投资顾问业务12个月、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监管措施,对海通资管采取责令暂停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产品提供投资顾问服务12个月、责令暂停新增私募资管产品备案6个月的监管措施,对多名直接责任人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年等监管措施。
暂停业务开展属于较为严厉的一项监管处罚,海通证券和海通资管做了哪些违规行为呢?监管通报显示,海通证券、海通资管及相关人员在开展投资顾问、私募资管业务过程中,未按照审慎经营原则,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对市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在2019年12月证监会指导沪深交易所发布了《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后,海通证券、海通资管仍存侥幸心理,在其他交易市场继续从事相关违规行为。同时,海通证券、海通资管未将相关业务行为纳入全面合规风控体系,业务隔离、利益冲突防范、债券交易管理等存在漏洞,公司合规风控机制存在缺失。
这并非海通资管年内收到的第一份监管处罚。今年1月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自律处分信息就对海通资管予以警告。自律处分显示,海通资管作为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顾问或管理人,存在两项违规行为,一是通过其作为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了市场发行秩序;二是通过作为投资顾问或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规避央行第9号公告相关规定。
监管将全面实施穿透式监管和全链条问责
海通证券官网显示,海通资管是海通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注册资本为22亿元人民币,是率先转型的第一批券商资管。截至2020年11月30日,该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净值规模)达到2743亿元,累计为集合客户赚取回报289亿元。
公开数据显示,过去几年,在资管新规发挥威力的背景下,海通资管持续去通道,总管理规模不断下降,2016年至2019年资管规模分别是8406亿元、3273亿元、2944亿元、2584亿元。与此同时,其资管业务净收入不断增加,这区间海通资管净收入分别是5.60亿元、6.35亿元、6.92亿元、9.64亿元。这样的业绩与海通资管重视债券业务不可分割。
2020年11月,在永煤债违约事件爆发后,海通证券及子公司涉嫌操纵市场的行为就受到市场关注。公司经过一系列自查,对北京债券融资部总经理夏坤、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厉栋、海通资管副总经理张士军等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
证监会在事先告知书中表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业务涵盖发行承销、投资交易、资产管理、投资顾问等,在连接投融资两端、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作为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专业机构,理应坚守初心、提高认识,切实履行合规风控主体责任,坚守勤勉尽责底线,提高专业服务水平,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但少数机构及从业人员合规底线不牢,风险意识淡薄,内控松散、管控失效,违背谨慎勤勉原则,偏离业务本源无序展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行业生态。对此,证监会重申,将全面贯彻“零容忍”方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执法问责力度,实施穿透式监管和全链条问责,重点突出对合规风控体系和公司治理的检查执法,坚持有案必查、罚必双罚、落实经济罚,让违规机构和人员付出沉重代价,以严监管倒逼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提升合规风控意识和自治能力,更好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