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15年前的旧账!终于判了

发布于2021-06-04 21:49:00

15年前一桩上市公司莲花健康与国开行之间1.02亿元的借款合同纠纷,后经当地政府协调,莲花健康以偿还国开行3千万元解决这笔债务。结果15年后,国开行旧事重提,向公司追讨这笔欠款。如今此事尘埃落定,河南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国开行河南省分行请求。

终审裁定,国开行向莲花健康“追讨”1亿欠款被驳回

6月4日,莲花健康(600186.SH)发布公告,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与莲花健康、莲花集团1.02亿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终审裁定,河南省高院驳回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相关复议申请,维持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异议裁定。

作为被执行人的莲花健康在公告中表示,本次恢复执行案件已审理终结,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原本欠款1.02亿元,经市政府协调莲花健康以3000万元解决债务

根据莲花健康公告,2006年,经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与莲花健康、莲花集团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判决莲花健康偿还国开行本金99,577,909.47元,利息1,349,727.03元,违约金759,276.36元。莲花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案件执行期间,双方当事人在周口市人民政府的协调下,口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莲花健康偿还国开行3,000万元,本案执行终结,债权债务消灭。2009年11月18日,国开行河南省分行向总行发出《关于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化解的请示》,分行建议同意周口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意见。2009年12月4日,总行以《关于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执行方案的批复》批准同意河南省分行提出的方案。

2009年12月21-22日,公司偿还了国开行3,000万元。2009年12月24日,周口中院作出(2007)周法执字第46-8号《裁定书》,裁定本案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公司破产重整一年后,国开行“旧事重提”追讨欠款

本以为此事就此终结,期间,莲花健康还经历了公司重整。

2019年7月3日,莲花健康公告收到债权人国厚资产的《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国厚资产向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根据公告,截止2019年3月31日,国厚资产持有莲花健康债权的本息合计金额为3.78亿元,国厚资产为公司主要债权人之一,公司因资金紧张无力向国厚资产清偿债务。

半年之后,2020年3月5日,莲花健康公告公司重整完毕。

然而,就在破产重整完毕一年以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旧事重提,向莲花健康追讨15年的前这笔“欠款”。

今年3月15日,莲花健康发布公告,3月12日,公司收到周口中院(2021)豫16执恢20号《恢复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本院于2009年12月24日作出(2007)周法执字第46-8号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与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本院决定恢复(2006)周民初字第107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莲花健康:债权已经清偿完毕,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国开行并未申报债权

不过,根据莲花健康随后对上交所关于此事的监管函中回复,公司历史期间已根据与国开行河南省分行的执行和解安排,对相关债务进行核销等债务处理,在公司实施重整前,公司财务系统已不包含相关债务信息。

同时,莲花健康称,公司重整债权申报期内,国开行河南省分行亦未向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重整管理人根据公司账面记载梳理的未申报债权亦不包括前述已核销债务。在公司重整实施完成前,公司、管理人、控股股东、主要债权人等相关方未与国开行河南省分行和周口市中院就相关判决及后续执行进行沟通,国开行河南省分行也未就该笔债务相关事宜通知和联络上述各方之任何一方,各方之间不存在相关协议或安排。

因此,在收到周口中院《恢复执行通知书》后,莲花集团向周口中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请求裁定撤销该《恢复执行通知书》,终结执行程序。并且,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收到周口中院《执行裁定书》,如不服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最终,河南省高院受理国开行河南省分行提出的复议申请后,经合议庭审查及听证,裁定驳回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复议申请,维持(2021)豫16执异40号异议裁定。并且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至此,这桩延续15年的债券纠纷终于尘埃落定。对此,莲花健康表示,国开行债权已经在周口市人民政府组织协调下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清偿完毕,国开行对公司依法不应享有任何债权权利。同时,公司已于2019年在周口中院主持下通过破产重整对历史债权债务关系进行统一清偿和处理,破产重整期间,国开行并未向管理人申报其债权。后续该债权如有纠纷,公司将依据破产重整程序的法律效力,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