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对相关上市公司海外投资的影响已经显现。
石大胜华(603026)6月4日晚间公告,由于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项目在当地的审批及其他工作无法进行实质性推进,鉴于目前公司与合资方的合作协议已到期解除,原项目地的优势不再存在,加上未来疫情影响及市场发展不确定因素,公司决定终止在波兰建设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
全球化布局受到疫情影响
回溯前情,石大胜华此前曾于2019年3月12日公告,公司拟与PCC Rokita合作成立合资公司,一期拟投资建设2万吨/年碳酸乙烯酯项目。项目预计投资1.7亿元人民币,建设2万吨/年碳酸乙烯酯装置,项目建设地为波兰下西里西亚省的下布热格,占地面积为46000平方米,预计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合资协议约定石大胜华与PCC Rokita在波兰共同投建合资企业,该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和运营生产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材料项目,一期建设2万吨/年碳酸乙烯酯产品。合资协议中约定合资公司的初始股本为500万兹罗提,其中石大胜华占该合资公司股本的 51%,PCC Rokita 占该合资公司股本的49%。
谈及该项目对公司的影响时,石大胜华曾表示,锂电池电解液材料作为石大胜华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核心业务板块之一。基于欧洲新能源汽车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公司在波兰进行该领域的布局,实现对客户的就近供应并拓展周边市场,有利于抢占市场先机,为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业务持续快速增长提供源动力,进而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需要指出的是,彼时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爆发。石大胜华在公告当中从市场需求的风险、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风险、国内审批的风险等三个方面进行了风险提示。例如,石大胜华指出,欧洲各国对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支持和政策的落实若不达预期,存在电池电解液发展不及预期的可能性,主要客户的产能发挥不达预期,将会对电池电解液溶剂需求造成不利。针对上述风险,因该项目一期建设规模较小,万一市场发展缓慢,靠目前市场需求量再配以少量出口能够将产能消化
在此前披露的2020年年报当中,石大胜华还表示,加快全球化发展战略实施,全力推进已立项项目建设,尽快完成拟上新项目和技改项目的调研、论证、决策、规划设计、项目备案等工作。依据公司中长期技术研发方向,确定研发项目重点,抓好研发项目落实;积极跟踪前沿新材料发展趋势,强化前瞻性产业调研和技术开发,精准布局相关领域,培育前沿产业。
然而,由于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项目在当地的审批及其他工作无法进行实质性推进。石大胜华称,鉴于目前公司与合资方的合作协议已到期解除,原项目地的优势不再存在,加上未来疫情影响及市场发展不确定因素,公司决定终止在波兰建设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该投资事项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终止该投资项目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石大胜华
坚持以新能源新材料为主营业务方向
石大胜华的主营业务分为新能源材料业务和基础化工业务。其中,新能源材料业务以碳酸酯系列产品为核心,丙二醇为辅;基础化工业务以甲基叔丁基醚、液化气为主,环氧丙烷、二氯丙烷、乙腈产品为辅。
碳酸酯系列产品主要包括碳酸二甲酯、碳酸丙烯酯、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和碳酸乙烯酯,主要用于生产锂电池电解液,电解液作为锂电池四大关键材料之一,其需求量直接受到锂电池市场需求及市场规模的影响。
据e公司记者了解,石大胜华近年来不断向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产业链纵向延伸,形成了以碳酸二甲酯系列产品为主导的一体化生产体系,实现了上下游生产环节互为原料,减少了对于外部原料依赖的同时,对生产过程、成本控制、质量优化等拥有更强的自主性,实现产业链配套后,公司相关产品竞争力一直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2020年年报显示,石大胜华是目前国内唯一双基地碳酸二甲酯生产供应商(东营、济宁),在 2019 年公告东营港第二基地 DMC 新项目、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合资建设 44 万吨/年新能源材料项目、波兰锂电池溶剂 2 万吨/年碳酸乙烯酯项目等,未来将形成多基地协同生产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稳定供应能力,巩固 DMC 以及整个碳酸酯溶剂的行业领先地位。
2019年,石大胜华曾公告称,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拟成立全资子公司东营石大胜华融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融资方式投资建设5000 吨/年动力电池添加剂项目。
石大胜华今年1月14日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项目已进入试生产阶段,目前 5000 吨/年动力电池添加剂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中的氟化锂、氟苯已开始试生产,产品调试合格;项目中其它产品的生产线尚在准备中。项目从试生产阶段到全面达产并产生经济效益尚需一定的时间,同时,在前期生产阶段,项目生产装置、产品产量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有待于观察和不断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石大胜华在2020年年报当中提出,坚持以新能源新材料为主营业务方向,创新客户合作模式,优化客户管理服务,扩大客户生态圈,稳固公司碳酸酯行业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