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85万就可颁奖?违规表彰鸿茅药业,民政部出手,中药协领罚单

发布于2020-01-23 08:54:36

  犯错就要认,挨打要立正。在“任性”颁奖之后,中国中药协会在道歉及撤回奖项之余,还需正面来自民政部的惩戒。

  1月20日,民政部网站消息显示,近日民政部对中国中药协会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0.729万元的行政处罚。民政部调查显示,中国中药协会在表彰中未设评比标准和评选程序,在活动共收取费用84.9万元。

  2019年12月,中国中药协会召开中国中药创新发展论坛暨《报告》发布会,此前被业内多次声讨的鸿茅药业获得“社会责任明星企业”的美誉,而鸿茅药业副总裁也被授予“履行社会责任年度人物奖”,这让社会公众难以接受。在事情不断发酵后,中国中药协会发布致歉函,宣布撤销表彰并收回荣誉证书和牌匾。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两年前鸿茅药业那场大张旗鼓的跨省追捕在引爆舆论的同时,更严重损害了鸿茅的产品及企业形象。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言,挽救企业的负面形象,理应依靠的是真心实意的行动,而不是没有公信力的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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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中药协会遭处罚

  作为一个此前颇为低调的行业协会,中国中药协会在近期频繁登上热搜,场景有些无奈。从高调颁奖到低头道歉,中国中药协会的剧情还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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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0日,民政部网站消息显示,民政部对中国中药协会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0.729万元的行政处罚,原因系中国中药协会在举办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

  据民政部调查,中国中药协会此次活动颁奖及报告编纂发布,基本依靠“外包”。2019年3月,中国中药协会与中鸿兴(北京)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展《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撰项目。协会授权中鸿兴在中药领域内开展《报告》组稿、招商、设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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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反映,此次表彰未设评比标准和评选程序,仅根据《报告》中载明的相关企业情况,由中鸿兴公司提出获奖名单,以中国中药协会名义颁发了获奖证书和牌匾。此次活动共收取费用84.9万元,支出64.171万元,违法所得20.729万元。

  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变相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营利性机构合作举办或者委托营利性机构举办。

  此外,《暂行规定》还要求,评比中还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奖项设置合理,评选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公正,评选过程公开透明。

  基于此,民政部对中国中药协会作出警告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0.729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中国中药协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民政部提示,近年来,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收费的案件频发,民政部已对多个存在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各社会组织应当引以为戒。同时,提醒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在参与社会组织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时,要擦亮眼睛,保持警惕。

  “对于违法违规开展活动收费牟利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民政部表示,将持续加大对社会团体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中药协会成立于2000年12月,注册资金50万元。在2018年之前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在国内代表中药行业的权威社团法人组织。目前,中国中药协会此次处罚已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有所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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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称“未收费”被打脸

  在民政部出手整治之前,关于鸿茅药业及中国中药协会的争议已经群情激奋。

  2019年12月21日,中国中药协会召开中国中药创新发展论坛暨《报告》发布会。会议期间,协会授予鸿茅药业等20家企业“2018年度中国中药行业社会责任明星企业”荣誉称号,授予19名企业相关负责人“2018中国中药行业履行社会责任年度人物”荣誉称号。

  一石惊起千层浪,此前被业内多次声讨的鸿茅药业获得“社会责任明星企业”的美誉,而鸿茅药业副总裁也被授予“履行社会责任年度人物奖”,这让社会公众难以接受。消息一经传出,鸿茅药业和颁奖单位中国中药协会即遭到口诛笔伐,被认为是对社会责任的“亵渎”和“侮辱”,更遭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多家中央媒 体官微点名。

  在事情不断发酵后,12月25日,中国中药协会负责人介绍,协会举行的“2019中国中药创新发展论坛暨《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是其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的项目,该项评选也是由第三方机构负责,“中药协会并未就评选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民政部通报信息显示,该第三方机构为“中鸿兴研究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过,天眼查信息显示,仅有一家企业名为“中鸿兴(北京)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4日,法定代表人为龚远军,注册资本30万元,注册地点在北京平谷区峪口镇。该公司由龚远军100%持股,高管为执行董事龚远军和监事郭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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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根据中国中药协会发布的关于编纂《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通知、关于召开中国中药创新发展论坛暨《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的通知等多个文件中,联系人均有龚远军在内。

  据经济观察网报道,记者检索到“关于编纂出版《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通知”和3个同名附件,其中入编回执表标明:提供支持费用8万元,经审核通过就可成为前述《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特邀编委委员,同时可以被优先推荐参加中国中药企业社会责任评选。同时,《报告》的版类分为8档,双彩页价格最低为32000元,价格最高的封底为60000元。

  2019年12月26日,中国中药协会在其网站向公众发布致歉函,宣布撤销该次表彰,收回颁发的所有荣誉证书和牌匾。在致歉函中,中国中药协会表示“把关不严”,在表彰环节出现了争议较大的入选企业和个人,并自认“对‘鸿茅药酒事件’在社会公众舆论中的影响认识不足”,对此诚恳接受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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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中国中药协会的道歉,人民日报评论指出,评比表彰要考虑公序良俗。中药协担负着促进中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任。头顶“中字头”的金字招牌,在行业内具有广泛影响力,这样的公信力决不能随意挥霍。不管是规范行业秩序,还是进行评比表彰,首先应该考虑社会公共利益、涵养公众意识,这一点才是行业协会生存发展的核心要义。

  鸿茅药业登榜惹风波

  事实上,中国中药协会并非一家高调的协会,中药行业亦非90后、00后等KOL的关注所在。此次事件闹出如此风波,起源却是因为鸿茅药业。

  在两年之前,2017年底,广东医生谭秦东发布《中国神药“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帖子,认为鸿茅药酒的宣传夸大疗效,并对老年人服用该酒提出忠告。此后,鸿茅药业向当地警方报案,谭秦东遭凉城警方跨省抓捕。而这一举动遭到了媒 体的强烈质疑,无论是涉嫌公权力滥用,还是对舆论监督的打压,都是争议点所在。

  至2018年4月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鸿茅药酒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同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文,要求“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此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进行核查,公安部也启动了执法监督程序。4月17日,谭秦东走出凉城县看守所。

  2018年4月26日,鸿茅药酒生产方内蒙古鸿茅国药发布企业自查报告,面向社会公众致歉。2018年5月17日,鸿茅药酒事件被抓医生谭秦东发道歉声明;同日,鸿茅药酒公司发布声明称接受谭秦东致歉,并撤回报案及侵权诉讼。然而,无论是产品还是企业形象,鸿茅都难以再获得公众的接受。

  本想通过“跨省抓捕”平息舆论,结果却适得其反。经此一役,鸿茅药酒不仅彻底惹恼民众,其产品本身也被反复提出审视。中药疗效如何暂且不论,其存在的产品宣传问题却是难以推卸责任。

  在鸿茅药业的自查整改报告中,其声称“认识到鸿茅药酒在近五年的广告投放中存在广告投放量大、下游经销商和零售药店广告违规等问题;企业经营管理过度依赖广告、广告发布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

  据媒 体报道,十年间鸿茅药酒被监管部门通报的广告违法次数超2600次,且存在刻意模糊食品、保健品、药品的界限、诱导认知、夸大宣传等问题,包括“鸿茅药酒,每天两口,把病喝走”;“鸿茅药酒,每天两口,健康长寿”等宣传用语,这也正是谭秦东愤而发文的动机所在。

  而从2008年起,江苏、浙江、海南等多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次发布公示,要求停止鸿茅药酒的销售和广告发布。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连续多年将鸿茅药酒广告列为违法药品广告予以通告,认为鸿茅药酒广告“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含有其它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自2018年以来,鸿茅药酒已趋于低调,然而自2019年9月至今,关于鸿茅药酒的“品牌修复”再次卷土重来。多名微博大V开始公开宣传鸿茅药酒,在被媒 体质疑后仍强调“所见所闻客观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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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券商中国记者发现,鸿茅药酒近期在发布公关软文的数量上也有明显提高,网易新闻、金评媒等多个传播载体上多有相关文章赞美鸿茅药酒的功效。虽并非正式新闻,但仍可在百度资讯上搜索并排名前列,鸿茅药酒这一波公关下足了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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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言,挽救企业的负面形象,理应依靠的是真心实意的行动,而不是没有公信力的奖杯。任何漠视公众的急功近利行为,只会落下“社会责任重于泰山,轻于‘鸿茅’”的口实。只有用实际行动换取用户口碑、社会评价的提升,品牌形象才得以重塑。鸿茅药酒的公关团队,也该醒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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