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消息,7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扩需求举措,推动有效投资和增加消费;部署毫不松懈抓好秋粮生产,确保实现全年粮食丰收;部署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和应对自然灾害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指出,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抓住当前重要时间节点,巩固经济恢复基础,着力稳就业稳物价,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要综合施策扩大有效需求。
来看会议重点表述:
1、抓住当前重要时间节点,巩固经济恢复基础,着力稳就业稳物价,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2、发挥有效投资对经济恢复发展的关键性作用。投资要注重有效性,既及时果断决策实施,又不搞大水漫灌、不能“萝卜快了不洗泥”。
3、以市场化方式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要符合“十四五”等规划,既利当前又惠长远,主要投向条件成熟、有效益、能尽快发挥作用的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弥补地方财政收支缺口。
4、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要继续高效运转、并联审批,依法依规加快手续办理,在三季度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确保工程质量。
5、除个别地区外,限购地区要增加汽车指标数量、放宽购车资格限制。打通二手车流通堵点。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
6、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地方对绿色智能家电等予以适度补贴。积极发展数字消费。
7、深入落实餐饮、零售等困难行业扶持政策,全面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确保应享尽享,帮扶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支撑消费。
8、今夏中央财政再发放一次农资补贴,地方予以配套。对稻谷集中育秧中心建设给予财政金融支持,以利推广双季稻。
发挥投资稳经济作用
在三季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会议指出,发挥有效投资对经济恢复发展的关键性作用。投资要注重有效性,既及时果断决策实施,又不搞大水漫灌、不能“萝卜快了不洗泥”。
本次会议对财政货币政策提出了要求。会议指出,督促地方加快专项债使用。以市场化方式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要符合“十四五”等规划,既利当前又惠长远,主要投向条件成熟、有效益、能尽快发挥作用的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弥补地方财政收支缺口。
虽然截至6月底新增专项债已发行3.41万亿元,但财信研究院副院长伍超明指出,受制于部分项目资本金不足、第二批专项债额度集中于5、6月发行等因素,部分专项债券资金还有待使用到位。
而对于6月29日国常会决定出台的3000亿元规模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伍超明认为,由于3000亿政策性金融工具主要用来补充重大基建项目资本金,根据基建领域20%左右的项目资本金要求,估算该政策可撬动的资金规模有望超万亿元。
本次会议还要求,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要继续高效运转、并联审批,依法依规加快手续办理,在三季度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确保工程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国家发改委召开的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同样强调了在三季度做好稳投资工作的重要性,该会议指出,我国经济正处于企稳回升关键窗口,三季度至关重要。要加快开工建设。抢抓三季度施工旺季的时间窗口,提高工作效率,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符合要求的尽可能多地通过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同时严格规范项目管理。
推动消费继续成为经济主拉动力
会议指出,推动消费继续成为经济主拉动力。在促消费具体举措上,本次会议重点围绕汽车消费、家电消费施策。
在汽车消费方面,会议提出,除个别地区外,限购地区要增加汽车指标数量、放宽购车资格限制。打通二手车流通堵点。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
在家电消费方面,会议提出,鼓励地方对绿色智能家电等予以适度补贴。
而对于家电消费,7月29日商务部等13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要补齐家电市场短板弱项,打通家电消费堵点,满足人民群众对低碳、绿色、智能、时尚家电消费升级需求,拉动家电及上下游关联产业发展,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同时,本次会议还提及房地产消费、数字消费。在房地产消费方面,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数字消费方面,明确要积极发展数字消费。
全面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会议还提出,深入落实餐饮、零售等困难行业扶持政策,全面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确保应享尽享,帮扶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支撑消费。
根据税务总局数据,截至6月25日,今年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新增减税306亿元。
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时,国家出台了阶段性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随后,为进一步支持生活服务业发展,税务总局又会同财政部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将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的加计抵减比例由10%提高至15%。
2022年3月3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延续实施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