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披露,经国家发改委同意,深圳市即将成为全国首个组织开展契约型基金“实名”投资企业商事登记试点的城市。目前,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圳证监局等部门正在加快制定相关落地细则,并依托福田、南山、前海等风投创投集聚区,积极谋划、扩大宣传、强化引导,目前储备了首批参与“实名登记”的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试点“开闸”在即。
各地接受采访的创投机构人士表示,对该消息十分关注,期待细则尽快落地,如果配套的监管政策、税务调整明确,会主动注册。而有参与“实名登记”的储备机构透露,也在积极做准备,但能否成为第一批注册的基金,要等正式启动后。
契约型私募基金“实名”登记 深圳先试先行
2021年12月,国家发改委在相关文件中正式同意深圳市率先组织开展契约型基金商事登记试点,这是继升级“双Q”政策、建设“好人举手平台”后,深圳深入落实私募基金行业综合改革试点的又一关键举措,标志着首批清单“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改革事项的持续落地见效。
为抢抓综合改革试点重大机遇,打造契约型基金及管理人集聚和创新发展高地,助力深圳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建设,在国家相关部委的指导支持下,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一年来会同各相关部门反复深入研究论证,积极沟通汇报争取,紧锣密鼓筹划试点,努力为我国私募基金高质量发展探索道路。
据悉,契约型基金区别于合伙制、公司制基金,具有募集范围广、运营方式灵活、运作成本较低、退出机制灵活、资金安全性高、税收更加优惠等特点,是私募市场重要组成部分。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存续私募基金产品中,约65%为契约型基金,其中大多数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截至2021年末,深圳市4308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共计19354只,总规模2.27万亿元,其中契约型基金13130只,占比67.84%。在契约型基金中,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类基金产品共计849只,仅占所有契约型基金数量的6.47%,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类基金产品总规模1445.62亿元,仅占18.16%。
LP智库创始人国立波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深圳的试点对于整个行业来说是一个有益的探索,但是目前整个配套政策还不健全,目前还面临不少挑战,有很多政策需要中央层面进行系统化的调整,包括所用契约型私募基金试点形式,在未来的投资、管理、包括退出方面都应有清晰的路径。
三类股东问题或迎刃而解 市场期待细则落地
契约型私募基金家数多、资金量大,但因没有独立的法律主体地位,此前无法作为未上市/未挂牌公司股东以及合伙企业合伙人进行工商登记,参与一级市场股权投资较少。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补充,深圳此次率先开展契约型私募基金试点,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运用“非法人产品”的契约型私募基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的,允许以“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名称(备注:代表‘契约型私募基金产品名称’)”的形式登记为被投资公司股东或合伙企业合伙人。
深圳多家创投机构人士表示,契约型私募基金开放注册,或能有效解决第三类股东问题,有了工商法律主体,契约型基金投资的公司上市IPO的时候就不受影响。
“以前契约型私募基金不是商事主体,所以很多时候进不了股东名册,此外很多企业在IPO时面临清除三类股东的问题,这三类股东就包括了契约型基金、以及信托和资管计划,所以不受待见。”深圳某CVC机构负责人表示,“但是要改的话,需要一整套配套措施,比如监管政策的调整、以及税务的配套调整才行,因为以前契约型基金税就三个点,现在如果确认其商事主体地位之后,调整的税率值得关注。”
“我们是股权类投资机构,一般使用合伙型基金。开放注册后契约型基金有了法律主体地位,就要看与合伙型基金运作便利性比较,以及后期监管层的态度。综合考虑税收和便利性,如果都比合伙型好,应该会去注册。”深圳某头部创投机构中后台负责人告诉记者。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担心,按照目前的要求,中基协对契约型股权基金要求资金一次性到账,而实际操作中募资也是个问题,合伙制基金LP出资分批到账也是经常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管理人能否做第一批吃螃蟹的机构,尚有不确定性。
此外,本次试点有利于增加资本市场长线资金供给科技创新战略,有效优化被投企业IPO或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及并购重组的法律机制等。而契约型私募基金商事登记试点落地,对于深圳市乃至全国风投创投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