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部门联合发文!15大措施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积极提供居家医疗,来看要点

发布于2022-07-22 07:00:00

7月21日,国家卫健委等十一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的出台,旨在推动各地破解政策支持、服务供给、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难点堵点,促进医养结合发展。

《意见》共6方面15项措施,围绕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加强医疗养老资源共享、加大保险支持、落实财税优惠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意见》提出,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将上门医疗服务向养老机构拓展。

《意见》明确,合理确定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总额控制指标;优先保障接收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项目用地需求;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

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意见》提出,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将上门医疗服务向养老机构拓展,为符合条件的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服务。

各地要优化医疗资源布局,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等方式,加强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和安宁疗护机构建设,支持老年医学科和安宁疗护科发展,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建设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

同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居家医疗服务、医养结合签约服务,以及医疗资源富余的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床位开展养老服务,要严格执行相关规范,收入纳入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统一管理。

加强医养资源共享、服务衔接

聚焦统筹利用医疗、养老等服务资源,优化服务衔接,《意见》提出,各地要推动社区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扶残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资源共享。

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康复站,乡镇卫生院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残疾人照护机构统筹规划、毗邻建设,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实现资源共享、服务衔接。

将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疗联合体管理,与医疗联合体内的牵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等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提供一体化、连续性服务,实现医疗、康复、护理、养老服务资源的高效协同。鼓励基层积极探索相关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

4项措施完善支持政策

针对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和运营面临的实际困难,《意见》提出完善价格政策、加大保险支持、盘活土地资源、落实财税优惠等4项措施。

一是完善价格政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等人群提供上门医疗服务,采取“医药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方式收费。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适用本医疗卫生机构执行的医药价格政策。上门服务费可由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考虑服务半径、人力成本、交通成本、供求关系等因素自主确定。

二是加大保险支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合理确定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总额控制指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向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

三是盘活土地资源,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可用于建设医养结合项目。允许盘活利用城镇现有空闲商业用房、厂房、校舍、办公用房、培训设施及其他设施提供医养结合服务。优先保障接收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项目用地需求。

四是落实财税优惠,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相关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医养结合发展。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

医养结合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医养结合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等重要规划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慢性病防控、癌症防治等专项规划。

近年来,卫健委制定《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指导养老机构做好医务室、护理站的建设和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试行)》,对医养结合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以及机构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

为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卫健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持续推动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服务规范发展。2020年,卫健委组织开展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遴选确定了174家医养结合机构作为首批试点机构,让老年人在医养结合机构可获得远程医疗、慢病管理、复诊送药、照护指导等便利服务。

同时,鼓励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近年来,地方结合实际,形成医养签约合作服务、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依法开展医疗服务等相对成熟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2020年,卫健委制定《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推动医联体网格化布局建设,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加入医联体网格,加强医疗机构间业务协作。

本次《意见》的出台,将在政策支持、服务供给、队伍建设等方面,推动各地破解难点堵点问题,促进医养结合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