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省份出台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债。
2020年年底永煤债爆雷事件至今历历在目,该事件一度对河南省信用环境造成较大冲击。河南地区的发债融资环境一直备受市场关注。
8月16日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7家单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河南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的意见》,刺激企业发债热情,培育债券市场良好环境,多举措做好风控管理。
从鼓励措施来看,河南省此次对省内企业发行信用债、ABS的两类产品,按照发行中介费的50%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每类产品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对发行绿色债等创新债券产品的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为培育投资者,河南省还表示,对在河南债券市场贡献突出的机构和个人,除按规定通报表彰以外,各地、各部门对其在河南展业、投资等方面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优先支持。不过,有业内人士指出,在对投资者吸引力方面,当地如何加大投资者权益保护,才是市场关心的话题,这更能有助于提高投资者的信心。
在企业债券存续期管理方面,河南省提到,企业应提前3个月明确偿债资金来源,前1个月落实偿债资金;同时,会推动建设河南省债券风险预警数字化平台。
8大举措鼓励发债
2020年11月永煤债爆雷曾对河南省信用债发行带来较大影响。根据申万宏源分析师指出,从历史上一级发行情况看,2021年初河南省信用债出现大额的负净融资,主要受到永煤事件的牵连,导致债券发行受阻,连续几个月融资不畅,后续通过政府的不懈努力融资快速恢复,今年上半年河南省信用债融资较好,1月、3月、4月净融资都在百亿以上。
该分析师统计,截至今年7月15日,河南省存量所有债券约2.33万亿,在全国处于中间偏上位置。债券结构看,地方政府债存量1.47万亿,占比为63%;同业存单+金融债余额为2387亿;其余为非金融信用债,合计规模为6280亿,其中可转债+可交债为161亿,资产支持证券为160亿。整体来看,河南省非金融信用债规模相对较大,其中4500多亿为城投债,产业债占比不到30%,河南省的城投债市场较为发达。
尽管目前河南省当地企业发债积极性回升,但河南省发债融资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比重较低,发债规模、发债增速在全国比较靠后,高信用评级企业数量相对较少,利用债券市场融资的规模、空间、潜力依然很大。
8月16日,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7家单位披露《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河南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引导和培育企业积极参与债券融资,缓解河南企业融资难题。该意见由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河南省国资委、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央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河南证监局七部门共同印发。
《意见》计划通过8种举措推进企业发债融资,其中甚至拿出“真金白银”给予支持。
具体来看,《意见》要求建立全省债券融资后备资源库。河南省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本地行业龙头企业、创新创业型企业等重点骨干企业进行全面摸底,遴选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债条件的企业和项目,按季度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对入库企业实行重点培育、跟踪服务、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动态管理。
同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为企业与中介机构的合作牵线搭桥。其中明确指出,中原银行、郑州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大与全国性主承销金融机构的合作,对省内企业发行的各类债券加强推介及投资力度。对于省内债券发行金额、承销金额排名靠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给予通报表扬。
Wind数据显示,今年河南地区债券承销商排行情况来看,中信建投在当地市场份额排名第一,发行债券426.45亿元,占比8.7%。交通银行以339.02亿元排名第二,市场份额6.92%。中信证券排在第三,发行金额315.67亿元,占比6.44%。
在奖励方面,《意见》提到给予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债融资,对省内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资产证券化两类产品实现融资的,按照实际发行中介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每类产品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对发行绿色债等创新债券产品的企业,每户企业每类产品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对省内发债企业和主要推动人给予通报表彰。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提升发债主体信用评级;支持信用增进公司为企业发债提供服务;完善债券发行担保机制,鼓励AA+级以上高信用评级企业发行无担保债券。
提高当地发债规模,离不开对投资者群体的培育。《意见》明确培育壮大河南债券市场投资者群体。建立河南债券市场投资者数据库,搭建投资者与河南发债企业、金融机构对接平台,通过债券产品推介会、融资对接会、投资者恳谈会、邀请投资人实地调研、参加论坛等多种形式,实时传递政府支持政策,凸显政府支持决心,稳定投资者信心。《意见》还提到,对在河南债券市场贡献突出的机构和个人,除按规定通报表彰以外,各地、各部门对其在河南展业、投资等方面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优先支持。
建设债券大数据风控平台
每一次重大信用风险事件的发生对市场信心都是一次重创。如何防范重大信用风险事件再次出现,河南此次给出“组合拳”。
从发债主体角度,《意见》表示,要夯实发债主体责任,要根据实际用款需要和还款能力,合理规划发债规模和期限结构,统筹做好各期债券发行和兑付工作,坚决防止债券违约事件。
企业要提前规划资金安排,在债券兑付日前6个月制定到期还款计划,前3个月明确偿债资金来源,前1个月落实偿债资金。对于可能发生兑付困难的到期债券,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债券监管部门及本辖区政府报告。
在中介机构方面,对于未履职尽责的机构,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联合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河南证监局等部门将其列入负面名单,暂停其省内相关业务,取消奖补资格。涉嫌违法违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置。
同时,《意见》也明确要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各地政府要对辖区内债券风险防范处置工作履行属地责任,及时防范和处置债券风险,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债券发行情况进行排查,按照存续金额、兑付日、风险因素等建立台账,持续跟踪关注,避免出现违约,维护河南省金融市场信誉和形象。
《意见》还提到建立地方债券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各地发改、财政、国资监管机构、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对辖内企业债券风险情况的监测分析,提前三个月摸排发债企业偿付资金安排,持续跟踪企业财务重组、资产买卖等重大经营行为。定期开展信息共享和风险研判,发现风险隐患的及时向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通报成员单位。
技术系统监测也不可或缺。《意见》表示推动建设河南省债券风险预警数字化平台,建立以债券发行企业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债券发行风险跟踪评级体系,实时动态监测预警债券风险信息,完善债券风险评估、报告、预警和处置体系,及时、妥善、有效应对与处置突发事件,营造良好债券发行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