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官宣!10市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广深租赁住房用地不低于10%

发布于2021-11-05 20:22:00

11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显示,广东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对象、筹建方式、用地保障等方面进行规定。

《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通俗理解,就包括刚毕业的大学生、新到广东工作的人群等。 

在户型上,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并且租金要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意见》强调各地要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租金实施监控指导,定期公开周边市场租金参考价。

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湛江市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要根据常住人口规模、人口流入分布、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交通等条件,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情况,科学布局房源,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其他城市,可结合产业园区、重大企业(含科研教育机构)、重大项目的实际需求,配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职住平衡。

各地级以上市要在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中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其中,广州和深圳市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0%。

同时,在税费上有更多优惠。《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主体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且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出租自有产权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另外,在金融方面,将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抵押贷款,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建立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的绿色通道。而且,只要明确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意见》提出,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对国有企业出租自有物业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业务,租期可放宽到10年。

据悉,截至目前广东已提出实施三年专项行动,2021—2023年筹集建设约86万套(间),占全省“十四五”目标任务超过65%,基本满足重点城市住房需求。

租赁行业利好消息不断

今年以来,租赁行业利好消息不断,多个城市通过市场监管、减税、增加租赁用房供应、奖补等一系列措施,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与此同时,多个城市也陆续出台多项规范政策,从设立资金监管、规范租金支付周期、严控租金贷等方面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不仅如此,一些城市还从供应端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多渠道供应土地。以深圳为例,就在今年第二批集中供地当中,深圳推出了位于南山、龙华的两宗全年期自持租赁用地,宗地内租赁住房需在70年期内自持。

此外,深圳市住建局近日就《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 ( 征求意见稿 ) 》公开征求意见,引导闲置和低效利用的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成保障性租赁住房。《意见稿》指出,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研发用房、仓库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行为。

提起租赁,就不得不提到长租公寓。去年,各地长租公寓频频“爆雷”,租客和业主都成为受害者。随后,长租公寓市场也迎来了最强监管。经过大洗牌之后,长租公寓市场开始走向理性发展。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上半年多家长租企业业绩表现优异,其中万科泊寓实现营业收入13.19亿元,同比增长25.6%。龙湖冠寓方面提供的数据显示,冠寓已经在深圳多个行政区和东莞拥有10000余套房源,成熟期运营门店出租率超过95%。

不仅如此,行业规范也逐渐得到落实。记者在深圳龙岗、福田等地走访时发现,受访的品牌长租公寓都表示租客每月交租即可,租金与去年相比也基本持平,一些长租公寓的价格还打起折扣。仲量联行在其最新发布的报告中也指出,越来越多的投资机构正将目光聚焦在中国长租公寓的开发投资上,且对稳定回报率预期普遍保持在4.5%-5.5%。随着中国REITs试点的不断推进,未来REITs有望成为长租公寓投资者的主要退出机制之一。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未来房地产市场供给端将更注重结构的优化。“举例来说,围绕宜居社区和智慧社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内容,后续会持续发力,以优化结构,解决机构性供给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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