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月洗钱1.1亿!13人犯案团伙流窜作案,为境外诈骗团伙洗钱,办理银行卡被一网打尽

发布于2021-10-11 08:57:00

近日,一洗钱犯罪团伙在山东青岛某家银行继续试图办理银行卡时,被一网打尽。

据山东省警方日前消息,青岛警方打掉了一个流窜多地的跑分洗钱犯罪团伙。在今年5月至7月的两个多月的时间里,这个13人的犯案团伙先后流窜至贵州、云南、广西、宁夏、山东多地,沿途办理数十张银行卡,为境外网络诈骗犯罪团伙“跑分”洗钱,涉案金额多达1.1亿元。

一家银行资深从业人士告诉券商中国记者,一些地方性银行在全国分支机构少,各个银行之间的信息库彼此独立、无法共享,地方银行受地域影响,对开卡客户的情况掌握并不全面,所以给此类不法之徒造成可乘之机,“按照规定,一个人只能在同一家银行最多开4张银行卡,各个地方都有地方性银行,每家银行掌握的情况也不互通,这就给犯罪分子钻了空子的机会。”

反常行为惹银行员工注意

不久前,两名中年男子出现在青岛市某银行敦化路支行大厅。疫情常态化之下,银行的大堂经理与往常一样,提醒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出示行程码。

两名中年男子匆匆忙忙掏出手机打开行程码,大堂经理一眼望过去,却发现屏幕显示,这俩人在14天内到达或途径的省份异常的多:贵州、云南、福建……这不由得引起了大堂经理的警觉,在他们走向柜面办理业务的间隙,便将情况也悄悄告诉了营业厅同事。

其中一名中年男子声称,自己需要办理多张银行卡,但面对大堂经理的询问时却对银行卡的用途支支吾吾。银行员工接过其提供的公司营业执照文件发现,这份营业执照竟是当天注册,在银行工作人员的进一步询问下,中年男子闪烁其辞,行为十分反常。

银行员工表示,在这个过程中,这两名中年男子又来了两名同伴,声称是跟他们一起办理银行卡已配合单位发放工资的,并提供了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证明。而这两名男子提供的行程码显示,行程记录与前两名男子行迹完全一致。

为了搞清楚客户的身份以及开卡用途,银行员工联系了他们的公司法人,试图进一步了解他们公司的情况。法人自称他们公司是做抖音购物车,并能详细解释购物车的业务。

面对这四名男子提供的开立公司银行卡所需的合法资料,银行按照规定为他们办理了四人所需的银行卡。在业务办理结束后,四人一同离开银行上了一辆云南牌照的越野车迅速消失了。

全国流窜作案

由于四人形迹可疑,银行员工立即向当地公安报警。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反诈中心接到银行反映的情况之后,立马前往银行进行调查。

在梳理这四名男子的信息时,办案民警发现,其中一名林姓男子的银行卡曾因涉嫌诈骗被浙江警方冻结。而另一名王姓男子名下有数张银行卡,并且在公安部反电诈平台上显示,其名下银行卡曾被多地公安机关紧急止付、冻结。

顺着“云南牌照越野车”这一线索,当地民警发现,这伙人在此前青岛市区的某银行网点办理完银行卡后,短短几日之内又跑到青岛市较为偏远的即墨区,在该领域的多家银行网点内办理银行卡。

据办案民警介绍,专案组重点查了其办理业务网点附近街道的网吧、旅馆、洗浴中心等,最终在一家宾馆门口,发现了这辆云南牌照的越野车。民警从宾馆老板处得知,四名男子在宾馆开了几间房后,陆续有其他9名外地男子驾驶越野车抵达,在休息一晚后,13人隔日一同早出晚归。

最终,专案组在缜密安排后实施集中抓捕,当场缴获手机30余部,银行卡80余张,车辆3部,涉案金额高达1.1亿元。其中80余张银行卡中有50余张银行卡为涉案银行卡,而且这些银行卡大部分在反诈平台都有交易记录。

“跑分”洗钱涉案1.1亿元

面对办案人员的审查,犯案团伙一开始狡辩是来青岛旅游的,但在可疑银行卡等证据面前,逐渐交代了他们“跑分”洗钱的犯罪事实。

据犯罪嫌疑人孙某供述,“跑分”就是其用自己的银行卡,登陆手机APP,根据老板提供的的指令给指定账号进行转账,指令上面有姓名、账号、金额等信息,“大笔进来,小笔出去,比如上家给转了一两万元进来,然后根据老板提供的指令,再用一百、两百或者五百不等的小额进行转出”。

早期,孙某是在当服务员时认识了老乡黄某,也就是在黄某的介绍下,孙某开始了自己的“跑分”洗钱“致富路”。在高回报率的诱惑下,在今年的5月份和6月份期间,孙某通过提供每天200元至300元不等的劳动报酬,先后组织亲朋好友等一同驾车至广西、宁夏、内蒙古等地,沿途办理了数十张银行卡,而后由孙某收集起来把银行卡交给黄某,黄某再付给孙某几万元作为报酬。

得到回报的孙某自然不会轻易放弃眼前的“捷径”。今年7月,孙某又组织了一帮人从福建开始驱车行驶多地,沿途办理银行卡。不过令他们没想到的是,流窜一路北上的“跑分”集团,最终在青岛被一网打尽。目前,涉案人员均被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一位银行资深从业人士告诉券商中国记者,一些地方性银行在全国分支机构少,各个银行之间的信息库彼此独立、无法共享,地方银行受地域影响,对开卡客户的情况掌握并不全面,所以给此类不法之徒造成可乘之机,“按照规定,一个人只能在同一家银行最多开4张银行卡,各个地方都有地方性银行,每家银行掌握的情况也不互通,这就给犯罪分子钻了空子的机会。”

“另一方面,这样的操作也确实有市场,总有不法之徒利欲熏心。不管是诈骗还是洗钱,对于犯罪分子来说,高回报的利益也为他们‘铤而走险’提供了动力。”该人士指出,作为银行,应该在为客户开立银行卡之时要仔细审核,确定客户的个人信息及身份,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对客户办卡用途、适用范围以及开卡目的的掌握,发现可疑情况立即上报。

记者了解到,实际上,近两年来各地公安机关按照上级部署,纷纷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断卡“行动。有机构人士指出,打击双卡行动不单单是公安机关的努力,还需要社会各界进行配合与支持,从根本上消灭滋生此类犯罪生长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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