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变相加价”、劝退客户?长安奔奔E-Star遭3万准车主集体维权

发布于2021-12-02 13:36:00

因涉嫌“变相加价”“拒不履行合同”,长安奔奔E-Star遭3万准车主维权。

“从夏天等到了冬天,眼见要过年了,都不知道能不能提到车。”

日前,一位今年7月订车的长安奔奔E-Star准车主在维权群中愤懑地“吐槽”,而在群中有这样相似遭遇的人并不在少数。

在长达3、4个月的等待、多番追问后,这群准车主近期得到的长安方面的回复却让他们非常失望,摆在3万已下定准车主面前的选择是要么退订,要么“加价”提车,或者是无限期的继续等待……

提车遇“强制加价”

“加装5000元的服务包,或者加10000元升级成新上市的多彩款就可以提前提车,否则就继续等待,(长安此举)其实是‘变相加价’。”来自保定的谢静(化名)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谢静是于今年11月初下定长安奔奔E-Star国民版心怡款,但很快就看到网上铺天盖地都是该车型“停产”的消息。

记者从多位准车主处了解到,等待3-5个月后,他们却统一在11月上、中旬被经销商销售人员通知“可能车到不了了”。

据悉,对于上述这些等待时间较长的车主,长安经销商通知他们的解决方案是加价5000元购买服务包可以提前提车。

在今年8月底下定的重庆准车主付雯(化名)告诉记者,近日,经销商通知她“车到了”,但需要加购5000元的服务包才能提车。据悉,该服务包内容包括三电系统终身质保;终身免费基础保养;一年两次上门取送车保养等。

付雯表示,经销商的说法是厂家在生产的时候就已经绑定了该服务包,而且车到了才说要加价;另一方面,厂家却称加购服务包与否是自愿选择的,“他们就这样互相踢皮球,我现在只能去跟4S的人去扯”。

12月1日,付雯称,经销商现在仍坚持要加5000元加购服务包,但她只能接受原价提车或厂家出具服务包及终身质保的凭证,“没有凭证不提车”。

而对于像谢静这样下定时间不长的则是直接通知其退订,或者是加价转换成新订单,新订单就是转换为11月15日刚上市的新款国民版多彩款,该款售价49800元,比老款国民版心动版高20000元,比心悦版高10000元,比心怡版高6000元,后三者目前已经停售。

多位车主聊天记录

据悉,一位车主还曾曝出了一张疑似《奔奔E-Star车系产品切换调整话术(400)》的截图,其中记载着针对老订单用户的话术,其中包含消费者不买服务包、涉嫌变相加价、等车时间久等问题的话术回复。

其中写道,老款车因芯片和电池供应不足,目前只有“三电”质保升级的产品,老款车提车时间可能会比较漫长。

网友曝出的经销商话术

“推出新款国民版多彩款后,以前的3万订单就搁置了,让无限期等车,无法确定交车时间。”谢静告诉记者。多数车主都无法接受“加价”、换订单或者是退订的解决方案,维权诉求就是长安能在规定时间内交车,并将订单排产透明化,明确每个订单的具体交车时间。

目前众多下定未提车车主正在积极维权,并在各大投诉平台进行投诉,黑猫投诉上有关长安汽车和长安奔奔的投诉都被“变相加价”“拒绝履行合同”等关键词充斥了。

低价车型已停订

针对众多准车主的维权诉求,谢静称一直没有等来长安方面的官方回复。

日前,网上流传出一份长安新能源《关于停止收取奔奔E-Star车系和CS55 E-Rock车系订单的通知》,通知显示,上述两款车型需求旺盛,但受汽车芯片供应不足,部分区域限电限产等多重因素影响,导致工厂产能不足,订单积压严重,无法及时为客户交付车辆。

鉴于此,长安新能源决定停止接收奔奔E-Star、奔奔E-Star国民版和CS55 E-Rock的订单。

记者注意到,目前在长安汽车官网上,奔奔E-Star、CS55 E-Rock均未明确标记是否停止接收订单,但是奔奔E-Star国民版三款低价车型已经明确标记“停止收订”的字样,仅剩新上市的多彩款仍在售。这也就意味着,奔奔E-Star系列的起售价已经从原本的2.98万元提升到4.98万元。

对此,记者致电上海地区多家长安4S店,其销售人员均表示现在长安奔奔已经停订,具体开启预定时间不确定。关于已预定但未交付的车辆,有部分店铺表示预计年前可以提车。

事实上,谢静指出,长安从11月9日起就已经暂停接收旧款奔奔E-Star的订单,但在此之前,有3万老订单并未交车。“综合车主从经销商处获得的说法,我们现在担心的是不加价就只能无限期的等待。”

车主:缺芯少电像借口

对于准车主的担忧和市场上有关奔奔E-Star停产的新闻,长安方面向记者表示,并没有停产,工厂一直在加班加点促进生产。

在过去几个月,长安新能源接收到的订单数量迅速增长,短时间积累了大量订单,超出了其预期,再加上疫情和缺芯少电的严峻挑战,导致部分车主等待交车时间过长。长安新能源指出,“为此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我们深表歉意。”

“相信不仅是长安新能源,其他主机厂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长安方面指出,将按照用户原订单约定的车型、价格进行有序交付,全力生产、尽快让用户提车。

不过对于何时能恢复接受订单,长安新能源表示,请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对于长安新能源方面提出的“缺芯少电”原因,不少车主嗤之以鼻。

谢静向记者指出,这只是长安新能源“变相加价”的话术。如果真的是缺芯少电生产不出来,为什么加价就能提前提车?为什么新款的多彩版即使下定较晚也比老款交车早?

对此,汽车分析师任万付向记者表示,长安新能源此次事件并不能说完全不是受缺芯影响,一个合理解释是,其更希望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回报更丰厚、更关键的产品上,奔奔E-Star特别是低价款相对来讲还是利润比较微薄的一款车。

不少网友也分析称,长安新能源停止接单或与奔奔E-Star“卖一辆赔一辆”有关。

任万付指出,奔奔E-Star是否“卖一辆赔一辆”这并不确定,但利润微薄是肯定的。

刚崛起就自断一臂?

而奔奔E-Star在今年的销量崛起也正是凭借其较高的性价比。

据悉,长安奔奔E-Star于2020年4月正式上市,定位微型车,指导售价6.98万-7.48万元,官方公布数据续航301公里。

但这样的售价并没有引起市场的太多关注,或许是由于销量太过于惨淡,官方并未公布其在2020年的具体销量。

2021年1月,长安奔奔E-Star国民版上市,目前所有车型售价为2.98万-4.38万元。11月15日,奔奔E-Star国民版多彩款上市,售价提升至4.98万元。

相比老款奔奔E-Star,奔奔E-Star国民版做了不少减配,包括取消了安全气囊、驻车雷达、刹车辅助,轮圈从铝合金换成了钢材,空调只提供暖风,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等。

虽然大幅减配,但售价的大幅下降也让奔奔E-Star国民版销量得到了快速提升,不少媒体甚至称其为五菱宏光MINI EV的强劲对手。

据公开资料显示,长安奔奔是长安的首款自主品牌轿车,于2006年11月在北京车展上正式上市。在品牌成立的前14年,长安奔奔一直籍籍无名,凭借奔奔E-Star国民版今年的热销,其获得了不少市场热议。

据悉,长安奔奔EV(新能源汽车)从今年5月份销量开始呈现大幅增长趋势,5月销量为8370辆,环比暴涨118.8%,在当月新能源销量排行榜上位列第四,仅次于五菱宏光MINIEV和特斯拉Model系列之后。

在其后的6-9月,长安奔奔EV一直维持着同比暴增态势,新能源销量排行一直保持在10名以内,最高时月销量达8701辆,排到了第三。

但到今年10月,长安奔奔EV同比增速放缓,销量仅6382辆,在当月新能源销量排行榜上位列第十四。

记者从多位车主处获悉,有部分地区经销商从今年10月起就已经暂停了奔奔E-Star国民版的接单,当月销量的下滑或也部分受此影响。

除此之外,近段时间奔奔E-Star的电池问题也在市场上引起了较大的舆论危机。据悉,大量车主投诉称奔奔E-Star“电池严重虚标”、“断崖式掉电”、“剩余续航不准”等。

这些电池问题直指电池供应商国轩高科,对此,国轩高科此前曾回应称,经与相关部门确认,公司提供给长安奔奔的电芯及电池模组等产品本身不存在质量问题。此外,在回应中,国科高轩还表示,“经判断系部分采集传感器精度波动导致SOC计算与实际值产生偏差”导致,国轩高科“将配合整车厂商做好相关车辆故障排查工作”。

但至今长安新能源仍未给予正面回复及解决。

有分析称,随着奔奔E-Star国民版较低价的三款车型在11月彻底停止接单,该车型最低售价提高至近5万元,往后长安奔奔EV或又将回归之前的状态。

维权已有所成效

“维权了有一段时间了,刚开始长安是基本不给车,现在有车友已陆续收到车了,不过有部分车主仍然是加价提的车。”谢静向记者指出维权的最新进展。

据统计,记者所在的近500人的维权群,截至12月1日晚间,已经提车的占比仍非常小(<5%)。

12月1日,记者致电长安官方客服仍是得到与之前相同的解决方案。其表示,预定但未交付的车主可以继续等待,等待时间根据各地4S店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无法等待,也可以进行退单处理。同时车主也可以考虑各4S店给出的其他方案,包括加5000元购买服务包,加10000元换购多彩款等。

“如果4S店明确告知消费者可以加价先提车,就是属于变相加价的一种。”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元熹向记者指出。

对于消费者目前关于按约交付的维权诉求,陈元熹认为这符合法律规定,但仅限于在购车合同上明确约定了交车日期的情况,消费者可以持合同要求法院追究长安新能源的违约责任。

“但对于并未明确约定交车日期的购车合同,仅有销售人员关于交车时间的口头承诺,那么维权会比较难。”陈元熹补充道。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维权车主的订车合同并不是统一签订的,有的规定了具体交车日期,也有的交车日期处是空白的,甚至有合同根本没有提到交车日期这一项约定。

维权车主的订车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约不约定交车日期理论上都是可以的。”陈元熹表示,正常购买合同都应该有交货日期,但如果车子产出时间不确定,实践中确实有很多没有约定交车日期的情况。“对此,消费者有权利要求写上日期,如果对约定交车日期方面不认可,可不进行合同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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