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 南深
说好的增持不低于3个亿,如今增持才过半就宣布不增持了!
11月17日晚,一年半涨超7倍的锂电牛股盛新锂能公告,控股股东盛屯集团决定终止继续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2018年2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充满信心”,盛囤集团宣布拟斥资不低于3亿元增持,但截至目前实际只增持了1.62亿元。
不少股民质疑公司及控股股东“不诚信”、“忽悠”,11月17日盛新锂能在整个锂电板块爆发下录得涨停,也有不少股民担心周四其股价承压。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盛新锂能控股股东此举或面临监管处罚,近期新凤鸣、联创光电均因未完全履行增持或回购股份承诺,分别遭浙江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
增持承诺仅完成54%
根据盛新锂能11月17日晚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盛屯集团的告知函,盛屯集团决定终止继续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018年2月12日,盛新锂能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充满信心,盛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增持盛新锂能股份,金额不低于3亿元。此次拟增持股份未设定价格区间,盛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后,盛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金合信永泰3号资产管理计划、成都蓉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623.77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03%,增持金额为1.62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告称,在上述增持计划披露后,由于当时行业发展情况及金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盛屯集团的质押比例较高、融资渠道受限,并且盛屯集团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补仓义务人为员工持股计划追加了大量的补仓资金,上述原因导致盛屯集团增持公司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致使盛屯集团未能完全按照增持计划进行增持。经审慎考虑后,盛屯集团决定终止实施增持计划。
网友:儿戏么?
去年6月以来,由于乘上新能源和锂电的风口,盛新锂能股价涨势如虹,不到一年半时间股价从9元附近最高涨到76.96元,涨幅超过7倍,近三个月有所回调。但昨日,在锂电板块整体爆发情况下,盛新锂能再度涨停,最新收盘价56.13元。
盛屯集团在公告中称,“对本次未能完全按照增持计划完成增持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盛屯集团同时表示,“长期看好锂电新能源行业和公司的发展前景,并将继续支持公司做大做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不过股民们却不淡定了,质疑公司“忽悠”“不诚信”“儿戏么?”。还有的开始担心周四股价走势,“说明价格太高了”。
2021年三季报显示,盛新锂能最新股东户数为9万户,比半年度末增加约2万户,比去年同期则大幅增加6.5万户。
值得一提的是,盛屯集团在增持过程中还出现一边买入一边卖出的日内短线交易,构成违规。
具体来看,2018年5月15日其合计买入40多万股,但卖出1万股。根据盛屯集团的解释是“操作失误”,且在未及时发现上述操作失误违规卖出股票的情况下,于当日继续操作买入。
或面临监管处罚
盛新锂能控股股东上述增持承诺不完全履行的情形,违反了相关监管法律法规,或面临监管处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告,盛屯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最后一次增持发生在2019年8月,此后至今两年又三个月时间,未再进行增持。
另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五条的规定,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承诺相关方应充分披露原因,并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
且上述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市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变更方案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承诺到期的,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
近期,就有多家上市公司因类似增持或回购承诺未完全履行情形被处罚。
10月18日,上交所披露关于对联创光电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显示,联创光电时任董事长曾智斌、时任董事兼总裁李中煜未能按照对外披露的增持计划公告实施增持,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不准确,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被予以监管警示。
经上交所查明,2021年2月8日,联创光电公告称,公司时任董事长曾智斌、董事兼总裁李中煜计划自披露公告日起6个月内增持联创光电无限售流通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高于3000万元。今年8月10日,联创光电公告称,曾智斌实际增持公司股份238800股,增持金额为517.7万元,仅完成增持计划下限的51.77%;李中煜实际增持公司股份210300股,增持金额为499.65万元,仅完成增持计划下限的49.965%。
2020年5月20日,新凤鸣公告拟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12个月内进行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亿不超过3亿元。2021年5月21日,公司披露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结果公告称,公司在回购期限内累计回购股份470.72万股,回购金额4684.99万元。公司实际回购金额与计划回购金额存在巨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
时任新凤鸣董事长庄奎龙、总裁庄耀中、副总裁兼董秘杨剑飞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为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