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永煤事件首单机构处分落地,暂停中诚信国际相关业务3个月,后续还有自律处分?

发布于2020-12-30 00:14:00

永煤事件问责结果渐次落地,涉事评级机构迎来“罚单”。

12月29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对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的自律处分结果。公告称,中诚信国际因在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控股”)、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能化”)提供信用评级服务过程中,存在未按相关自律规则对永煤控股开展实地调查访谈,未能有效揭示信用风险等问题,对中诚信国际予以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3个月。

这是自11月交易商协会启动对永煤事件的自律调查以来,首次公布对涉事机构的处分结果,预计后续还会陆续公布对相关机构的自律处分。

“点名”三大问题,暂停相关业务3个月

交易商协会“点名”中诚信国际在永煤事件中主要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未按相关自律规则对永煤控股开展实地调查访谈,未对永煤控股管理部门及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访谈。

二是对了解到的永煤控股或河南能化拖欠薪资、偿债安排、关注类贷款等异常情况,未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调查核验,未能有效揭示信用风险相关信息。

三是质量控制等内控机制未有效执行,合规部门监督审查不到位。

交易商协会表示,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20年第18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中诚信国际予以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3个月,暂停业务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债务融资工具评级业务;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中诚信国际在随后发布的声明中表示,中诚信国际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有关“永城煤电”项目对公司的自律处分决定,公司表示诚恳接受。公司就“永城煤电”事件在第一时间启动了自查工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并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全面整改。中诚信国际将进一步增强合规意识,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评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此次处罚不仅是交易商协会启动对永煤事件自律调查后的首张罚单,也是交易商协会时隔11天后再次对评级机构进行自律处分。12月18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因存在未保证评级报告及相关访谈记录的准确性、信息披露合规性明显不足等问题,对东方金诚予以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3个月(暂停业务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债务融资工具评级业务)等自律处分。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近日在央行组织召开的信用评级发展座谈会上表示,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关系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大局。近年来,我国评级行业在统一规则、完善监管、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问题,制约了我国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评级行业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评级能力,提升评级质量。监管机构、发行人、投资人等各方应各尽其责,共同推动我国评级行业健康发展。

永煤事件后河南国企发债迎“破冰”

自永煤债券违约后,交易商协会针对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均已开展自律调查。11月24日,交易商协会表示,已将自律调查发现的永煤控股涉嫌违法违规线索通过有关部门移送证监会。此次对中诚信国际的处分,拉开了永煤事件问责处分结果的大幕,预计后续陆续会公布对相关机构的自律处分。

永煤违约近两个月后,河南国企发债迎“破冰”。12月28日周一,河南投资集团2020年第二期短期公司债成功发行,金额5亿元,期限360天,票面利率3.44%,全场认购规模16.8亿,认购倍数为3.36倍,这是11月10日以来河南首单成功发行的省属国企交易所公司债券。

之所以河南投资集团的此次发债被看作具有“破冰”意义,是因为永煤违约对河南省内融资形成直接冲击,当地企业债券融资曾一度几近停摆。11月,河南省当月债券发行量骤降,取消发行规模也明显增加。而本次短期公司债的成功发行,一定程度上坚定了市场的信心,有助于优化债券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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