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收购一公司51%股权 ,构成重大资产冲榜组。主要业务有电机、屏蔽电机电泵制造与维修;电机、防爆电气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作为我国特种电机的创始厂和主导厂,产品主要应用于石油、石化、煤炭、煤化工、冶金、矿山、交通、水利、电力、航天、粮食等高科技领域。曾为我国人造飞船、卫星、火箭发射、核电站、核反应堆、三峡、南极长城站等高科技领域提供了可靠的驱动力。
动装法定代表人是仲维滨,经营范围包括核主泵、核电机、核主泵及核电机材料、大中型同步电机、异步电机、直流电机、交变频电机、特种电机、防爆电机、风力发电机、水轮发电机、汽轮发电机及其配套的电控设备的生产、销售等。
佳电股份本次拟收购哈电动装51%股权,是为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回溯前情,2010年至2013年,佳电股份在控股股东哈电集团的主导下与阿继电器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电机的生产与销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哈电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哈电动装和昆明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昆电公司”)也从事电机产品的生产制造,因而产生了与公司的同业竞争。 为就避免同业竞争问题提出详细、明确的安排,2011年,哈电集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将在该次重组完成后(该次重组于2013年1月8日完成)的三到五年内,依法行使股东权,召集相关的股东大会并提出提案,通过符合法律法规、法定程序的方式进行解决,以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后延期三年至2021年1月8日 2013年,佳电股份重组完成后,哈电集团一直研究、寻求有效解决哈电动装、昆电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的方式。哈电集团已于2016年9月将其持有的昆电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从而消除了从昆电公司角度与佳电股份存在的同业竞争。 |
截至目前,哈电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与佳电股份构成同业竞争的仅有哈电动装一家公司。为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哈电集团聘请了专业中介机构,共同研究论证解决方案,解决方案为哈电集团拟将其旗下H股上市公司 哈尔滨电气持有的哈电动装51%股权转让给佳电股份。 |
佳电股份在12月14日晚的公告当中表示,哈电集团提出的解决同业竞争方案涉及H股及A股两个资本市场,H股及A股上市规则存在差异,为了兼顾两个资本市场的监管规则,合规运营,需要充分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论证,获得双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双方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同时,公司收购哈电动装51%的行为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履行的程序复杂,需要的时间较长,存在到期无法 完成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