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大家收看我们《保险消费者涨知识系列》第三季“读懂保险合同”,今天是第六集《保险合同“犹豫期”,金融业最具人性的设计》。为了方便大家抓住重点,特别将视频内容小结如下,详细内容和案例请观看视频了解。
1. 在其他行业常见的“包退包换”,在金融业却很少见,除了保险。现在很多超市或商场给予消费者在一定期限内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然而我们常见的银行理财、公募基金、股票、私募基金、信托、房地产等金融类商品,消费者却没有此权利。反而在“名声不好”的保险业,投保人却享有在一定期限内无条件撤销保险合同的权利,此期间被称为“犹豫期”。
2. 长期人身保险为何要设置“犹豫期”。一是保险条款较为复杂、涉及知识面比较广,需要有一定的时间阅读保险合同,以确定满足自己的真实需求;二是投保人在做出投保决定时可能因为某些实践触动,考虑的可能不够全面或不够理性,需要冷静,所以在很多地方也称之为“冷静期”;三是保险业务人员对保险方案或产品的介绍可能与保险条款相比,存在一定偏差。
3. 犹豫期通常为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之后的10至20天。犹豫期是从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并签收保单回执之日开始计算,具体是多少天,则根据不同产品类型和保险公司习惯而不同。具体的犹豫期天数载明于保险条款内,通常按自然日计算。在犹豫期里,投保人具体要做些什么,请见往期文章《如何利用保单犹豫期保障自身权益》。
最后分享个小话题:在银行购买保险,犹豫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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