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银保监会新疆监管局发布4则处罚信息。
其中,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克银保监罚决字〔2022〕16号、17号)显示,由于持股5%以上股东未经核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克孜勒苏银保监分局对阿图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出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此期间担任理事长的责任人沈学军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
另外,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克银保监罚决字〔2022〕18号、19号)显示,由于信贷资金控制不严,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克孜勒苏银保监分局对阿图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贸信用社作出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此期间担任主任的责任人依马木买买提·阿布都克热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